2011年5月26日

神愛世人,前提是,同性戀不是人

(先旨聲明,我無意侮辱或攻擊任何宗教)

        雖然我沒有宗教信仰,但我絕不會阻止別人有任何信仰,甚至那是眾人皆稱之為邪教的宗教,因為我始終相信,所有宗教都是導人向善的,差別只在於所用的方法不同。但是,某些宗教的某些價值觀,我實在無論如何都不能認同。

        基督教(我並非針對基督教,只是因為我認識基督教比較多而已)說「神愛世人」,但另一方面,卻強烈的反對同性戀。若這兩個條件要同時成立,唯一的可能就是「同性戀不是人」。我不知道基督教為何要反對同性戀,我相信即使我問基督教徒,他們的答案都只會是「聖經這樣說」「神這樣說」,完全解答不到我的問題。或者其實基督教並非反對同性戀,只是我一直誤會而已(就如《Prayers for Bobby》的故事一樣)。

        就我的印象,很多宗教都不接受同性戀,以及其他較為特殊的性別和性傾向。這是完全不合理的。當全世界的人都有兩手兩腳時,一個只有一手一腳的孩子出生了,難道我們會因為他只有一手一腳,跟其他人都不同而不承認他是一個人嗎?不會啊!但當手和腳換成了性別和性傾向的問題時,情況就不一樣了。當全世界的人都是異性戀,突然發現其中有兩個人是同性戀,社會,尤其是宗教,就會把他們當怪物看待,說他們有罪。跟天生殘疾的人一樣,天生就是同性戀的人自己都是不想的,人人都希望自己是「正正常常」的異性戀者啊。沒有一個異性戀者會說「如果我是同性戀就好了」,如果他會這樣說,他根本就是同性戀,只是被社會強逼變異性戀而已。

        《Prayers for Bobby》中,當發現了Bobby是同性戀後,家人都不停的告訴Bobby同性戀是罪,你必須變回異性戀(註:實際上不是變回,而是歪曲成)。宗教要求人改變性向,這種行為實在可怕。說回上面的例子,若宗教說一個人殘疾就是犯罪,你必須要有健全的身體,這怎麼可能,就算裝上義肢,也不能算是完全「健全」呀。

        再說,性向是不能用「義肢」來改變的。如果說,有一樣東西,只要裝上身,就能使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那有多好,而事實是沒有這種東西。現實中,性別和性傾向都是天生的,天生是同性戀者,一生都只能夠是同性戀者,任何辦法都不能徹底的將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者。

        若然宗教能夠以宗教的方式使同性戀者真心的變成異性戀者,我會接受宗教反對同性戀的教義。但事實是,宗教做不到,所有宗教都只是單方面的說同性戀是罪,卻沒有一個有效的方法幫人脫罪。這就如數學老師告訴你那條數計錯了,卻不告訴你正確的計算方法。這完全就不合情也不合理。

        冒犯的都要說一句(再次重申,我無意針對基督教),「上帝不是同性戀,就沒有資格否定同性戀」。沒有親身體驗過的人,是沒有可能明白正在體驗的人的感受。換句話說,異性戀者是不會明白同性戀者的感受的,所以異性戀者沒有資格否定同性戀。同樣,除非上帝是同性戀,否則祂沒有資格決定同性戀是否一種罪。(若是罪,為何全善的上帝要讓同性戀存在呢,這又是另一個討論了)

        我不會阻止別人有任何宗教信仰,但我無論如何都不會信任何一個,除非那個宗教承認、認同、接受同性戀以及其他較為特殊的性別和性傾向是正常不過的事。







相關文章:
同性戀不是罪—《Prayers for Bobby》
性別不只男和女

2011年5月20日

性別天生—《As Nature Made Him, a boy who was raised as a girl》



        1965年,一對孖仔出生了。1967年,他們去做割包皮手術,然後,悲劇就發生了。其中一個孖仔Bruce在手術期間,由於外科醫生的失誤,他的陰莖被烤成了一塊焦炭,過了幾天,整個陰莖更壞死脫落了。失去了就是失去了,那塊焦炭永遠都沒有可能變回陰莖,於是,Bruce的父母就決定將Bruce變成Brenda,將他變成她,將他們的兒子變成女兒。然而,他們並沒有成功。

        究竟心理性別是怎樣形成的?到底是甚麼因素決定一個人會說「我是男」還是「我是女」?一手一腳將Bruce變成Brenda的Dr.Money認為答案是後天的教育和環境的影響。即是,不論是男是女,只要父母把她當成男孩去養,她就會認為自己是男孩子,同樣,只要父母把他當成女孩子去養,他就會認為自己是女孩子。換句話說,這根本就是欺騙孩子,讓他以為自己是另一個性別。

        這種欺騙在短時間內是成功的。因為孩子在出生時,對自己的性別(包括生理性別和心理性別)都未有確實的認知,若你一直都不告訴他他是男還是女,他永遠都不會「悟」出所謂的男女,所以在這段時期,不管告訴孩子「你是男孩子」或是「你是女孩子」,他都必然深信不疑。但就長期的結果而言,這種欺騙絕對是失敗的。我確信性別是天生的,人在出生之前,關於自己的性別的認知,早已刻印在潛意識之,儘管人在年幼時都未能在其潛意識之中「找」到這個認知,但總有一天,人會「找」到,而這個藏於潛意識裡的性別認知才是無法被改變的、人真正的性別。故此,教育和環境因素所能夠做到的就只是暫時抑壓人對自己天生性別的認知。就算把一個男孩子當成一個女孩子養,雖然他初時會認為自己是女孩子,但隨著他的成長,總有一天,他會「醒覺」,肯定的、確實的知道他自己其實是男性。

        在Bruce/Brenda的事件中,Bruce變成了Brenda之後,一直都沒有認為自己是女孩子,他討厭長頭髮,他討厭穿女裝,反而希望能夠像父親一樣刮鬍子。無論他的父母多麼努力的欺騙他,引導他成為她,他由始至終都百分之一百是一個男孩,沒有一分一秒變成過女孩。他所做的儘是些男孩的事情,他玩的儘是些男孩的玩具,除了意外失去的陰莖,他全身上下都散發著男性的氣息,甚至,他從小到大,都一直頑固的堅持要站著小便。對於Dr.Money「後天教育影響性別」的論點,Bruce/Brenda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的反駁。

        然而,在Dr.Money的報告中,Bruce/Brenda的事卻被寫成「非常成功」、「Brenda認為自己是女生」、「Brenda會做女生的事情」。而事實是,Brenda在與Dr.Money見面時,往往會強逼自己扮成女孩子。當Dr.Money問他「Are you a boy or a girl?」,他就會違背自己的答「I am a girl.」,因為他知道若他忠於自己的回答「I am a boy.」,Dr.Money就會展現出不悅的神色,然後強逼他回答出想要的答案。(題外話,關於科學研究,我在想,是否每個科學家都會為了得到想要的數據,而想盡辦法得到、創作?)儘管Dr.Money在報告裡寫「非常成功」,但他自己其實也知道事實並非如此,他只不過是想藉此獲得科學界的成就。

        在Brenda 15歲的時候,Brenda的父親把一切和盤托出,對Brenda說出了真相。然後,Brenda就決定再做一次手術,變回男性。

        關於影響性別和性別認知的因素,除了天生和後天教育以外,還有荷爾蒙。曾經有人做過一個非常不人道的實驗,向懷孕的女性注射雄性荷爾蒙,測試荷爾蒙對胎兒的性別和性別認知的影響。實驗結果顯示,有注射雄性荷爾蒙的孕婦所產下的女孩子,雖然生理性別完全正常,但都出現不同程度的男性行為的傾向。

        總括而言,影響性別認知的因素有三,天生、後天教育、荷爾蒙。而天生則凌駕後天教育和荷爾蒙,後天教育和荷爾蒙只能在一定程度內、一定時間內影響人的性別認知,最終都會失效。人真正的性別始終是天生的。

        故此,GID是天生的。儘管一個人的身體是男性,環境和教育都告訴他是男性,但總有一日天生的性別會凌駕所有其他因素,使他「醒覺」到自己其實是女性。而這個「醒覺」的時間點因人而異,有些人會像Bruce一樣,很早就「醒覺」,但有些人卻會到四五十歲才「醒覺」。(甚至到死都未「醒覺」,這種人非常幸運呢。)

        有人提出一種說法,認為GID的成因是體內荷爾蒙不平衡,例如女性的身體出現過多雄性荷爾蒙,導致這個女性誤以為自己是男性。而事實是,GID的人普遍都沒有荷爾蒙的問題,大多數GID的人的荷爾蒙水平都屬正常。所以,荷爾蒙不平衡能夠導致GID,但GID並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造成的。或是這樣說,注射荷爾蒙令體內荷爾蒙水平失衡能夠造成人造的GID。

        即使是雙性人(Hermaphrodite, Intersex),他們的心理性別也只會是男或女其中一樣,他們的身體同時出現兩性的性器官,只是屬於身體發育上的問題,與心理毫無關係。若父母擅自決定雙性人孩子是男還是女,雖然機會不大,但仍是有機會造成人造GID,父母在不肯定的情況下,擅自決定雙性人孩子是女性,結果孩子的心理性別其實是男性,那就糟糕了。對於雙性人,有醫生提出這個解決辦法,先不要急著為孩子做手術,切除其中一個性別的性器官,而只把孩子當成其中一個性別養,看他是否適應,若適應,就能做手術,若不適應,就把他當成另一個性別去養。若真的急著要為孩子做手術,那就把孩子變成與第23對染色體一樣的性別吧,因為很大機會,生理性別跟心理性別是一樣的。但如果不幸第23對染色體是XXY,那就只可以用上一個方法了。

        如果一個人在年幼時,被擅自改變性別(改成與第23對染色體相反的性別),而他一直到死都百分百認同自己改變後的性別,那應該是因為他出生本身就有GID,你擅自改變他的性別,反而幫他解決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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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D不是病
《我是男校畢業的女生》
《她是我哥哥》《Luna》

2011年5月16日

如果不死

        歷代的帝皇都想盡辦法希望得到永遠不老不死的生命,為的就只是使自己的帝國能夠長存下去。但是,不死,真的是一件好事嗎?讓你選擇的話,你會選擇「立即死掉」還是「永遠不死」呢?

        死,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只有曾經生存過的生物才會死,原本就沒有生命的東西並沒有所謂的死。換句話說,「死」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生」的存在;同樣的,「生」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死」的存在。

        一切有生命的存在,終有一日會死。當一個人成為了不死的存在,他已經不再是一個人了,甚至已經不能算是一個生命、一個存在。有生,就必有死。反過來說,沒有死,生也不會存在。

        如果說死是一個生命的時間從某一刻開始永久的停止,那麼,不死就是一個生命的時間永遠都不會停止。若這個世界只有一個生命存在的話,這個生命何時死,甚或是不會死的,都不會有分別。而在現實世界裡,則存在著無數個生命。如果所有生命都會死,或者所有生命都是不死,這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當所有生命都會死,而只有你一個人是不死的話...

        當我們身邊有人死的時候,傷心的、痛苦的,是那些被遺留下來,仍未死去的人。當一個人變成了長生不死,看著身邊的人逐一的離自己而去,唯一感到傷心痛苦的人就是這個不死的人自己,而且這種痛苦會伴隨著不死的生命永遠永遠的持續下去。

        最後,不會死的那個人就只能寂莫的過(不)完自己的餘生(永生),直到世界毀滅的一刻,或是,直到世界毀滅的一刻,他始終都仍被困在「永生」之中。

        死,很痛苦嗎?不死,似乎更痛苦。

        讓你選擇的話,你會選擇「立即死掉」還是「永遠不死」呢?



2011年5月8日

智障又有乜唔好

        印象中的智障人士,就會不自覺的不由自主的做出一些古怪的動作,發出些奇怪的叫聲。故此,雖然我明白他們並非因為想而作出這些行為,但每逢遇見這些人,身體都會如反射動作般遠離他們。

        從旁觀者的角度看,智障似乎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情,智障的人就連最最最基本的控制自己的身體也做不到,彷彿他們的身體不是屬於他們自己一樣,但有些時候,我卻又會非常羨慕他們。

        從表面看來,智障的人不但控制不到自己的身體,甚至可以說是全天候二十四小時的失控,但反過來看的話,智障的人就是不需要控制自己的身體,任何時候都不需要控制自己的身體就能夠生存下去。而且,智障的意思就是智力上的障礙,就是缺乏一般人應有的智力水平。

        以我充滿偏見的看法,這非但不是不幸,反而是一種極大的幸福。

        我們這些所謂「正常人」「一般人」「凡人」,難道就很幸福嗎?能夠「正正常常」「普普通通」的渡過一生就是你最大的幸福嗎?絕對不是!所謂「正常的人生」、「平凡的人生」、「普通的人生」,也就是充滿著痛苦和不幸的人生。沒有一個「普通人」能夠終其一生都快樂、都幸福,所有人的人生很大部分都必然性地由不幸所組成。

        相比之下,一個智障的人的人生就美好得多了。當我們煩惱著應該用哪一個面具應乎身邊的人際關係時,智障的人就忠於自己的心情,喜歡的人就跑上前給他一個擁抱,面對討厭的人就大哭大叫,毫不需要顧慮到後果。當我們強逼自己勉強的做一些沒甚麼可能做得到的事(例如考AL),而且是懷著討厭的心情去做時,智障的人只需做他們能力所及的事,雖然這件事可能只是在庇護工場不停重複動作的痴膠花,但他們是懷著快樂的心情去做的,至小絕不會是討厭的心情。

        可能有人會覺得,雖然智障的人沒有一般人的不幸,但也得不到一般人的幸福。我並不這樣認為。若讓你選擇,你想得到一件你渴望得到的東西,還是捨棄一件你極之討厭的東西?我會選擇後者。最大的幸福,不是要獲得幸福本身,而是能夠逃離不幸。換句話說,沒有一般人的不幸就已經是最大的幸福了。

        不過呢,智障必須是從出生開始就是,而非因中風、老人痴呆所造成的。若一個普通人一覺睡醒變成了智障,他曾經以普通人的身份所體驗過的幸福,以及不幸,都不會因為他變成了智障而消失,此時,智障只會成為他最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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