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日

你的寵物,他的食物

        人實在是太「聰明」了,居然會養寵物。我敢肯定,在地球上,除了人類外外,沒有一個物種會養育另一個物種的生物。如果人與寵物之間的關係是互利共生(mutualsim)或是片利共生(commensalism),養寵物這個行為也能夠理解,但事實上,人與寵物的關係是自願的寄生(parasitism),寄生蟲—寵物從宿主—人類身上獲得食物、居所、安全等等的好處,而人得到的就只有沙發上的抓痕、遍地的大小二便、買狗糧的金錢消耗等等的「獎勵」。

        既然寵物不能帶給人任何好處,為何人還要養呢?原因不外乎寵物的樣子好可愛、好好玩,我想沒有人會因為養大煮來吃或買回家虐待這種變態的原因吧(如果有,他們不需要買寵物,去後巷找就可以了)。打算養寵物的人站在寵物店的櫥窗前,那些貓貓狗狗青蛙蜥蜴在那一刻都必然是好可愛好好玩的,但他們都不知道或是不肯相信這種感覺只會維持一個星期的事實。一個是期過後,好可愛的感覺消散了,換來的卻是好麻煩的感覺,然後過多幾個星期,再抵受不住就會把好麻煩的寵物拋棄了。

        人養寵物始終都只視寵物為活的玩具,從來沒有將寵物看待為一隻活生生的生物。即使是養寵物直至寵物去世的人,在某程度上都只不過是想藉養寵物自我滿足或告訴別人「我很有愛心」而已。心理學又說,養寵物是一種情感轉移,因為人無法好好的與其他人相處,所以才會將原本要移到別人身上的情轉為移到寵物身上,是一種心理問題的表現。

        也許養寵物的人會反駁說:「我養寵物是為了帶給寵物幸福。」,不過,單憑幾聲「吠」和「喵」,你能夠肯定你的寵物是幸福的嗎?試想像你是一隻寵物,被另一物種的生物養著,你的生活被強制性的決定好,你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你的感覺會如何?我相信絕對不會是快樂,更不用說幸福。用頸圈限制著寵物的活動,給牠天天一樣的食物,甚至違反生物自然本能的給牠穿衣服,然後說自己的寵物非常幸福,這只是養寵物的人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

        無論如何,被另一生物養活著總比被拋棄幸福,所以養寵物的人務必要把寵物養到去世為止。

        養寵物的人繼續養他們的寵物,不過在帶寵物外出時請小心,不是小心不要讓寵物在燈柱旁大小二便而被罰$1500,不是小心自己的寵物突然獸性大發傷及途人,而是小心你的寵物被人綁架。因為在你眼中的寵物,在他人眼中則是食物。

        事實上,中國人是沒有「寵物」的概念的,對中國人而言,「食物」與「背脊向天會動的東西」是同義的,所以你拖著的狗也是食物的一種。中國人的做法其實是非常合理的,人類為求生存,當然甚麼都會/要食。不論是牛羊豬雞鴨鵝還是貓狗甚至是田雞,只要符合「背脊向天」和「會動」這兩個條件,中國人就會抓來吃,這是沒有問題的。

        養寵物的人之所以會說「不能吃狗肉」,不是因為理性的原因而是因為感性的原因,因為他們對自己的寵物有了感情,進而對整個物種有了感情,有了感情所以就不忍傷害牠們,不只是自己不去傷害牠們,更要求其他人都不去傷害牠們。不過,對沒有養寵物的人來說,他們與所謂的「寵物」並沒有任何感情,實際上「寵物」也就是一種食物而已,因此他們並不會「不忍傷害牠們」。視狗為寵物的人不吃狗肉,這是必然的,但我又懷疑,視豬為寵物並養豬為寵物的人(不包括豬農,只指養一隻豬作寵物的人)會否發誓不吃豬肉?

        無錯,中國人會養豬養雞養牛,但這與養寵物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寵物是一隻一隻的養的,而中國人養動物是一大群一大群的養的。說得清楚一點,養的其實是食物,那些動物是養大後煮來吃的。就因為所養的是食物而已,對這些食物不會有感情,所以養大後賣掉殺掉吃掉也沒有所謂。

        寵物和食物應是互為反義的(mutually exclusive),對一個人而言,是寵物的就不會是食物,是食物的就不會是寵物。而寵物和食物兩者的分別其實只在於一個名字。人會給寵物名字,但絕不會給食物名字。人對寵物的感情就由替牠命名的一刻開始產生。若人替將會成為食物的動物命名,那動物就再不會是食物,而變成寵物了,至少對為牠命名的人而言是這樣。如果農場裡的一隻豬有了名字,把牠養大的人不會忍心把牠殺掉,更不會忍心把牠吃掉。

        是寵物還是食物,只是一線之差,你的寵物可以是別人的食物,他人的寵物也可能是你的食物。記住,帶狗散步時拖緊你的狗,不是為途人著想,是為避免你的狗被人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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