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可能透露部分劇情
生命有多重?在不同的人眼中,同一個生命可以是不同重量的。在我眼中,我的生命很重,在你眼中,我的生命可能微不足道。同樣地,在一個母親眼中,自己的女兒的生命當然非常重要,但在一個學生的眼中,教師的女兒的生命卻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把她殺掉也沒甚麼大不了。
作者以各個人物的第一人稱的角度訴說故事,是很有趣的寫作手法,不過,看過一次後就再不覺得有甚麼大不了。故事中的每一個人物都是極度自我中心的,做任何事的動機都是出於自己,做任何事的目的都是增加自己的利益。
少年A是因為對自己的存在感不足而感到恐懼,所以才計劃出殺人事件,希望能夠引人注意,藉此增加自己的存在感,消除不安與恐懼,同時得到自己的母親—自己的人生目標的認同。為了達到這些目的,以殺人作為手段又有甚麼問題?若殺掉一個微不足道的人就能成功,何樂而不為,即使多殺幾個人也沒所謂。少年A心裡應是這樣想的。
少年B在各種事情上,雖不是最差,也不是最好,於是就被人忽視了,經常感到自卑。終於,他在殺人方面找到了自己的過人之處。後來他發瘋般,在自己困在房間裡,不讓別人接觸他碰過的東西,其實不是為別人好,不希望別人染上AIDS,而是自我贖罪。
少年B的母親應是怪獸父母的極致。在她眼中,自己的孩子殺了人,不是孩子的錯,錯的是教唆他的少年A,錯的是帶女兒到學校的教師。(也許更離譜,錯的是被殺的教師的女兒,若她從來不存在,不被生下來,她就不會有機會被殺了)
教師的復仇是多麼幼稚,把血混在牛奶裡,就如小孩子的惡作劇(不過,教師最後其實是沒有做到的)。教師的復仇不是為了她死去的女兒,而是為了她自己。她當然明白,自己進行復仇是無法改變女兒的死的。她進行復仇,說是要殺掉她女兒的學生知道生命的重量,但其實是平衡自己的心理,完成自己「應做」的事。
有人說,故事所描述的是一個「生命的重量」的問題。又有人說,故事是講述少年法的盲點。我就覺得,故事只是單純的描寫每一個角色追求各自的願望的過程,以及各人的願望之間的交匯。少年A的願望是得到母親的認同。少年B的願望是證明自己的強。少年B的母親的願望是拯救自己的孩子。教師的願望是完成復仇。在別人眼中,他們的願望都是難以理解,不知所謂,甚至是絕對的錯誤。不過,這些願望卻又是這些人的生存意義。可悲的是,每一個人的願望都不受他人重視、認同。人的願望之間又互相影響,互相阻礙,使每一個願望都難以達成。
故事被改篇成電影,若沒有讀過原作,電影是好看的,但相比起原作,電影並不算好。
故事的開頭,教師述說著整件事件的真相,原作只有描寫教師而忽略了學生的反應,而電影則加深了對教室內學生各自胡鬧的描述,這裡,電影的確比原作做得更好。但這段幾乎只有教師在教室裡邊踱步邊說出真相,整段接近十五分鐘,全程只有鐘頭角度的轉變,頗為沈悶。若要以電影方式呈現,此段應嘗試縮短。
少年B發瘋那段,則應該加長。少年B辛苦的弄了那個骯髒、精神分裂般的造型,卻只匆匆的閃過幾個鐘頭,大部分時間都只聽到他的尖叫,辛苦的弄出那個造型好像有點浪費。
爆炸那段,我覺得與整部電影,整個故事都格格不入,甚至有點搞笑。電影刻意用CG弄了一場不真實、誇張的爆炸,不真實在於爆炸是少年A腦海中的想像,誇張在於爆炸以慢作順時間爆了一次,又倒轉的回復原狀一次。爆炸緩慢的爆,甚至比開頭的教師獨腳戲更悶。
電影又運用了許多close up的slow motion,我覺得這營造了一種詭異,但同時不知所云的感覺。這些片段獨立起來會是非常唯美的,但加在電影裡卻是多餘的,不用這種鐘頭也許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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