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

《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本文可能透露部分劇情
本文可能被評為2B級,青少年及兒童不宜


        我承認,電影是很好看,但好看的只是兩個小時裡滿滿的笑點,以及那片尾惡搞的credit roller,我並沒有感受到人們所說的「很有共嗚」的那種感覺。

        整齣戲的故事其實極度簡單,就只是男追女,外加一大堆一大堆非常歡樂的笑點。笑點多到氾濫的程度,我甚至以為那些笑點才是故事主線。反而真正的主線,柯景騰追沈佳宜,並沒有很仔細的描述。其中有兩次,電影使用了MV式的處理方法匆匆的交代了兩人之間發生的事,播著背景音樂,畫面裡的是柯景騰和沈佳宜在學校溫習、畫黑板、嬉戲等等,但每一個片段都稍瞬即逝。其實這些片段都可以逐一仔細描述,如果能夠細緻的交代兩人之間的事,主線的愛情故事就會較為充實。另外,電影裡的時間過得很快,高中到大學到沈佳宜結婚,時間的轉接靠畫面左下角顯示的日期就交代了。這可能是礙於片長的關係,才會以這種匆忙的方式的處理,若果要全部情都仔細交代,也許要三個小時才夠。不過即使片長三小時,笑點一個接一個,我相信觀眾應該也不會感到沉悶。

        分鏡方面,非常普通,若不聽對白只看畫面,其實並沒有很多笑點,因為大部分笑點都是來自對白。電影所使用的分鏡基本上就是看見場景裡所有角色的wide shoot,和逐一close up每一個角色的臉,完全沒有構圖很藝術性的畫面,不過,所要說的故事就是這麼的簡單,使用這些簡單的鏡頭就可以了,刻意使用華麗的畫面的話,反而顯得做作。另外,整齣戲幾乎沒有使用過空鏡,情節與情節之間就直接連在一起,這不知道是因為九把刀沒有經驗,還是他深思熟慮過才這樣做,但出來的結果非常好,由於所有故事情節都是十分簡單直接,觀眾不需要思考很多東西,直接的把畫面和聲音接收就可以了,所以如果插入一些空鏡,反而會使故事變得拖泥帶水。

        片中的音樂,包括背景音樂和歌曲,都很像罐頭音樂,可能是因為我不懂音樂,但我實在覺得很普通。在電影裡,音樂用得配合的話,可以很有效的帶起氣氛,但《那些年》裡用到的音樂,很多我都覺得可有可無,即使去掉一些背景音樂,對電影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演員的選用也不算很好,大部分演員的演技都不太好,就只有沈佳宜比較像在演戲。不過演技不好,問題也不太,不停出現的笑點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演員演技的不足。即使演員用平鋪直敘的方式演譯笑點,笑點仍然是好笑的。再加上,笑點實在是太多了,由開始到結束,觀眾都被笑點牽引著,沒有時間去注意演員是否演得好。

        《那些年》其中一個做得非常好的地方是金句。到現在我還記得「人生本來就有很多事是徒勞無功的啊」、「穿衣服啦!」、「我敢跟妳賭,十年後,我連log是什麼都不知道,照樣活得很好。」。而我最記得的始終是柯景騰在課室裡不停「爛人!爛人!」的罵教官,很爽,很熱血。

        還有一個不得不提的地方,就是九把刀對打手槍的處理方式,我甚至覺得可以用匪夷所思來形容。在課室打手槍那段,竟然可以處理得這麼「歡樂」,我在想,小說裡有沒有這一段,如果有,那會是怎樣寫的,以我的功力,實在沒辦法用文字描述他們那個「打法」。之後在大學宿舍裡幾個人一起打的那段,用打仗來比喻也非常有趣。還有片尾柯景騰強吻新郎以換來吻沈佳宜的機會那段,是全齣戲最好的一段。我想,即使是讓看到兩個男人接吻會感到噁心的人看這一段,他們應該也會會心微笑。還有還有片尾credit roller,我第一次(我想也不會有第二次)見識到原來credit是可以這樣玩的。

        《那些年》在IMDB裡的分類是Romance,但我覺得《那些年》比較像一部笑片,關於柯景騰和沈佳宜之間戀愛的刻劃其實並不多,相比之下,笑點多得離譜,而且兩人之間的愛情,並不算浪漫,片中兩人約會的場景也算不上多。不過是甚麼分類又有甚麼關係,好看就可以了。

        似乎,九把刀玩得很開心。

(原來,九把刀跟彎彎不是同學,我被騙了......)

2011年10月26日

一個菠蘿包,一杯熱啡


        深水埗汝洲街,天堂與地獄的分界線,從西九望過去,右邊是地獄,左邊是天堂。在右邊的是,50蚊明將劣食,而左邊的是(可能是)全香港最好的茶餐廳。

        逛完黃金,準備去吃飯,正在考慮到哪吃飯的時候,走到汝洲街,發現明將那細小的門口,以及那相比之下非常巨大的「50蚊任食」banner,不假思索就步上了二樓,去食那「名不虛傳」的紅豆軍艦......這是以前的事。而現在的我,每當走到汝洲街,站在天堂與地獄之間,我會毫不猶疑的選擇左邊的天堂。

        我還未找到第三個喜愛蒲茶餐廳的十九歲(一個是我,一個是飯桶),我想以後也不會找到。我不明白,到底明將有甚麼吸引力,能夠讓看過網上鋪天蓋地對明將「讚不絕口」的食評後,仍會心甘情願的付上五十大元來虐待自己。相較之下,一馬路之隔的一整列茶餐廳,隨便一間都要比明將好食。

        其中九龍餐室更是這兩個愛蒲茶餐廳的十九歲的首選。兩個菠蘿包,我一杯熱啡,他一杯熱華田,合起來也不用40蚊,就已經是最美味的下午茶了。透過玻璃門,望著馬路對面走進明將的人,替他們感到可憐。

        美心賣的菠蘿包,用厚厚的膠袋「保護」著,隔離於其他的包,也隔離於周圍的空氣,使到每一個包都被自己的倒汗水弄得濕濕的,完全沒有麵包該有的鬆軟感覺,還有最重要的一點,那不是新鮮出爐的。而這裡的菠蘿包,沒有被任何不該存在的東西包裹住,新鮮出爐的一盤菠蘿包,就放在只有一塊玻璃遮掩的餅櫃裡,每一個在賣出的一刻,都仍散發著熱氣,而菠蘿包上面那一層脆皮脆而不碎,即使放過夜,仍然是脆的。聽說這裡的菠蘿油更厲害,上桌時,那片厚厚的牛油是用碎冰冰鎮著的。

        飯桶說用現成的粉沖調而成的熱華田是可以沖得很難飲的。那麼,咖啡應該更「容易」沖得難飲吧。快餐店的咖啡,儘管不至於用雀巢三合一那麼離譜,但看著員工沖調的手勢,也想像得到那杯沖出來的咖啡不會好飲,或者這樣說,那杯沖出來的不是咖啡,而只是咖啡因。雖然我不能喝一口咖啡就能分得出甚麼產地甚麼品種,但我能夠喝一口咖啡就分辦出所用的是甚麼奶。較合理的,用三花淡奶,名符其實的淡奶,淡而無味。更離譜的,用煉奶,不知所謂。最有誠意的,用黑白淡奶,淡,但又不至於無味,奶,又不會蓋過咖啡的味道。然而,它的價錢比所有的淡奶花奶鮮奶煉奶都要貴,更重要的是,你找遍全香港,也不會買得到一罐。

        連鎖店裡,菠蘿包不是一個菠蘿包。茶餐廳裡,菠蘿包不只是一個菠蘿包。

        快餐店裡,熱咖啡不是一杯熱咖啡。茶餐廳裡,熱咖啡不只是一杯熱咖啡。

        在茶餐廳吃一個菠蘿包,不只為了填滿胃部,更為了感受當中的誠意。在茶餐廳喝一杯咖啡,不是為了涉取咖啡因,而是為了享受一杯真真正正的咖啡。

        平靚正的茶餐廳,香港到處都是,奈何只有平均年齡四十歲的中年,以及這兩個十九歲懂得欣賞。

2011年10月2日

所以香港人不會寫作

        這是真人真事。香港某區某中學中一中文科課程—背默記敘文的定義。(我想,其實應該很多學校都要學生背,只是我大驚小怪罷了。)中文教科書上列明各種文體的定義,告訴學生甚麼是描寫文甚麼是抒情文,讓學生知道記敘文要有時地人起因經過結果,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將各種文體的定義作為默書內容,就簡直就是弱智的行為。

「記敘文有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以及事件的原因、經過和結果。」

        以上是從教科書上抄下來的「記敘文的定義」,亦即是要背默的內容。(如果要我背默的話,我就已經默錯了,我會把原因寫成起因。)

        如果背默的是文言文、詩辭歌賦,我無話可說。如果背默的是《陸運會百態》般的範文,我仍勉強可以接受。但如果背默的是「記敘文的定義」,我絕對無法接受。

        文言文和詩辭歌賦在歷史意義和文化意義上都非常重要,背頌是無可厚非的。而教科書裡的範文,用來作為例子教甚麼是暗喻甚麼是反問是可以的,但若作為背默內容,實在沒有意義。那些範文來來去去都是些「郊外的風景很優美」、「天空萬里無雲」、「對不起,我誤會你偷了我的東西」的句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隨便找個人都寫得出,憑甚麼要我背。更重要的是,我甚至不知道那篇文章的作者是誰。

        當文體定義都被拿來作為默書內容,這已經不再是「默書」,而是荒謬了。值得拿來背的文章多的是,為何偏偏要拿定義來背。學校也許會說,要學生背文體定義,是為學生好,讓學生知道清楚記敘文有六大要素,到他們寫記敘文時就不會漏了......那麼我想問,學生背熟了所有文體的定義,是否就代表他懂得寫所有文體的文章?

        我可以告訴你,我不懂背記敘文的定義,也不清楚甚麼是間接描寫,不懂得甚麼特別的寫作手法,但是我懂得寫作。儘管我寫的文章都不是很好,不太值得浪費時間閱讀,但至少,我會寫。

        一個不懂得作文的學生,把文體定義都背得滾瓜爛熟,他依舊不會作文,更不要說寫作(作文和寫作是有分別的)。問學生甚麼是記敘文,他可以準確的回答,然而,要他寫一篇記敘文,先不說夠不夠字數、六要素齊不齊,文句通順對他來說就已經是一個大難題了。要學生懂得寫,唯一的辦法是,要他不停的寫,而絕對不是天天叫他背定義。

        當學生畢業,他得到的,只不過是一堆連寫過幾十本書的作家都不能一字不漏背出的「定義」。

        從來都沒有人教過我們寫作,我們學的,一直都只是作文,甚至,只是定義。

        所以,香港人不會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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