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日

所以香港人不會寫作

        這是真人真事。香港某區某中學中一中文科課程—背默記敘文的定義。(我想,其實應該很多學校都要學生背,只是我大驚小怪罷了。)中文教科書上列明各種文體的定義,告訴學生甚麼是描寫文甚麼是抒情文,讓學生知道記敘文要有時地人起因經過結果,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將各種文體的定義作為默書內容,就簡直就是弱智的行為。

「記敘文有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以及事件的原因、經過和結果。」

        以上是從教科書上抄下來的「記敘文的定義」,亦即是要背默的內容。(如果要我背默的話,我就已經默錯了,我會把原因寫成起因。)

        如果背默的是文言文、詩辭歌賦,我無話可說。如果背默的是《陸運會百態》般的範文,我仍勉強可以接受。但如果背默的是「記敘文的定義」,我絕對無法接受。

        文言文和詩辭歌賦在歷史意義和文化意義上都非常重要,背頌是無可厚非的。而教科書裡的範文,用來作為例子教甚麼是暗喻甚麼是反問是可以的,但若作為背默內容,實在沒有意義。那些範文來來去去都是些「郊外的風景很優美」、「天空萬里無雲」、「對不起,我誤會你偷了我的東西」的句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隨便找個人都寫得出,憑甚麼要我背。更重要的是,我甚至不知道那篇文章的作者是誰。

        當文體定義都被拿來作為默書內容,這已經不再是「默書」,而是荒謬了。值得拿來背的文章多的是,為何偏偏要拿定義來背。學校也許會說,要學生背文體定義,是為學生好,讓學生知道清楚記敘文有六大要素,到他們寫記敘文時就不會漏了......那麼我想問,學生背熟了所有文體的定義,是否就代表他懂得寫所有文體的文章?

        我可以告訴你,我不懂背記敘文的定義,也不清楚甚麼是間接描寫,不懂得甚麼特別的寫作手法,但是我懂得寫作。儘管我寫的文章都不是很好,不太值得浪費時間閱讀,但至少,我會寫。

        一個不懂得作文的學生,把文體定義都背得滾瓜爛熟,他依舊不會作文,更不要說寫作(作文和寫作是有分別的)。問學生甚麼是記敘文,他可以準確的回答,然而,要他寫一篇記敘文,先不說夠不夠字數、六要素齊不齊,文句通順對他來說就已經是一個大難題了。要學生懂得寫,唯一的辦法是,要他不停的寫,而絕對不是天天叫他背定義。

        當學生畢業,他得到的,只不過是一堆連寫過幾十本書的作家都不能一字不漏背出的「定義」。

        從來都沒有人教過我們寫作,我們學的,一直都只是作文,甚至,只是定義。

        所以,香港人不會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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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對於寫作,我一直堅信--【發自內心】四個字。其他的所以強逼,被動的寫作鬥不過是徒然!From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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