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死亡之後

        「未知生,焉知死?」考中化時在答題簿上寫著這些「偉大的中國文化」流傳下來的句子(雖然我沒有寫這句),論述著毫無根據、無中生有、自己完全不認同的「偉大的中國文化」論點。現在考完了,以後都不會再碰了,係時候寫一些違反「偉大的中國文化」的東西了。

        有生,就必有死。任何正在生存的生物都必然有其死亡的一刻,然而,牠們未必意識到自己正在生存,更不要說意識到自己將會死亡。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人類對自己與他人以至於其他生物的生死有所感知。

        人們都以為生存是喜悅的,而死亡是痛苦的,這是因為人直覺的以為自己瞭解生,而對死毫無認知。無容置疑,人類必然會本能地對不認識的東西產生恐懼。由於不認識死,所以就懼怕死。沒有親身體驗過的事,是無法真正瞭解的。所以,要瞭解死,唯一的辦法就是死。換句話說,要讓未死的人瞭解死,是無可能的。

        人類一日不瞭解死,一日都會對死懷有無盡的恐懼。為了消除這種恐懼,人類「發明」了宗教。每一個宗教都對死作出美麗的詮釋,有的說死後有天堂地獄,有的說有輪迴。宗教本身當然認為自己的詮釋是絕對正確的,其信徒都是絕對相信的,但對於不相信的人來說,則甚麼都不是。

        我認為宗教之於死的詮釋都只不過是自我安慰的把戲,宗教用一些不能用確實的證據證實的東西把「死」這一塊認知上的空白填滿了,把人們心裡的恐懼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對「死後世界」的希望,甚至渴望。信徒都不再對死懷有恐懼,甚至將死視為比生更值得喜悅的事情。縱然我覺得這全都是自我安慰,但能夠得到安慰,不需要再懷著畏懼的心情生活下去,我想應該是好事。不過無論如何,不能說服我的事物,我是不會相信的,所以我對死的詮釋並不是由宗教角度出發,但概念上與佛教的輪迴有點相似。

        「死」之於我,就即是肉體與精神的永久分離,用醫學或生物學的方式說,就即是腦死亡。肉體和精神必須兩者合而為一才是完整的生命,只有肉體或只有精神都不能稱之為生命。若只有肉體而沒有精神,這個肉體就只是一堆有機物質,也就是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和脂肪的混合物,除此以外,甚麼都不是,可以說與堆填區裡的東西沒有分別。相反,若只有精神而無肉體,精神裡的意識和記憶就沒有一個可行的形式讓其得以展現,那麼這個不能以任何形式被感知、察覺的精神就與不存在無異。

        以一部電腦來作比喻,CPU和Harddisk就是精神的意識和記憶,而顯示器、speaker等等的週邊就是肉體。若沒有了CPU和Harddisk,顯示器上甚麼都看不見;若沒有了顯示器,儘管CPU正在進行著多麼厲害的思考,儘管Harddisk裡儲存著無盡的記憶,這些東西都無法被顯示出來。只有同時具備肉體和精神,肉體才能藉著精神的存在而獲得有機混合物以外的意義,精神才能藉著肉體的形式得以展現,肯定其存在。一但兩者分離,肉體就成為了有機混合物,精神就變成了不存在的存在。

        對人類和其他動物而言,大腦就是連接兩者的唯一連接,一但大腦死亡,這個唯一的連接也就永遠的斷開了,肉體和精神從此永久的分離,兩者在分離之後各自進入其「死」的狀態。

        在生物學上,有物質循環(material cycle),死掉的生物的肉體會被分解為無機的物質,以養分的身份重新進入生態系統(ecosystem),然後被植物所吸收,進而成為其他生物的食物,變成其他生物的身體的一部分,最後生物死去,其肉體再次進入這個循環,週而復始。

        既然肉體是如此,精神也應該類似。我認為不需要將精神的死想得這麼複雜,精神的死其實與肉體的死差不多。在精神世界裡,構成每一個人每一生物的精神部分的「精神物質」(事實上並非物質),會在人和生物的精神死後被分解成最細小的單位,進入一個「精神物質」的循環。那些死掉的精神被分解成最微細的「精神物質」後,全部聚集在一起,組成一個巨大的統一的無意志的精神。每當有新生命誕生時,就從這個統一的精神中抽取出一定份量的「精神物質」,製成一個擁有獨立意志的精神,成為那個新生命的精神部分。當這個獨立的精神死後,又會重歸「精神物質」循環。

        寫了這麼多,其實我的理論與一般的宗教理論沒有甚麼分別,都是沒有確實的證據足以證實的。唯一的分別是,我的理論是我一人的想像,宗教則是一大群人共同的想像。

        死後的世界到底是怎樣的?死了之後才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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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9日

夢‧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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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的過程

        首先肉體進入睡眠狀態,肉體與精神的大部分連接斷開,只剩下少量的資訊傳送至精神,而僅餘的傳送到精神的資訊也會出現劣化。傳送至精神的資訊量大幅減少,原本用來處理外界資訊的精神部分負荷減低,然後這部分精神轉為在夢境方面運作。之後,精神從兩種必需的材料—記憶和慾望中選取適當的材料以創造夢境。精神用記憶構築夢境的具體結構,再創作出符合慾望的內容,以滿足人在清醒生活時未能滿足的慾望。睡眠的期間,夢境以被動的形式被肉體刺激影響著。最後夢境完成,夢境的內容以記憶的形式儲存起來,若是由潛意識所處理的,夢境內容不會記得,若是由意識處理的,夢境內容則會記得。

夢的用途

        佛洛伊德說:「夢是慾求的滿足。」這是正確的,但更準確的說,夢是一種心理防衛機制。夢境是只屬於作夢者個人的世界,夢境的結構和內容由作夢者的潛意識(有時涉及意識)隨意構築,目的在於創造一個符合作夢者慾望的夢境,滿足作夢者在清醒生活中未能滿足而被抑壓的慾望。在清醒生活中,各種各樣的規範和環境因素使人無法達成所有慾望,於是慾望就被抑壓起來。而將慾望抑壓會對心理帶來負面影響,若慾望過份抑壓,累積過多,會造成心理疾病。於是,夢就作為心理的免疫系統出現了。夢境以創造性的方式滿足了作夢者的慾望,在某程度上把抑壓著的慾望消除了,從而使慾望的抑壓到達一個平衡點,至小不超過臨界點,避免了心理疾病的產生。

        若一個人不作夢,抑壓的慾望就會不斷的累積起來,最後超過一個臨界點,繼而引發各種心理疾病,這就如精神的癌症一樣。雖然夢境不能百分百的消除那些未能滿足的慾望,但卻是唯一有效的方法。除了在現實中確實的滿足慾望,只有夢才能夠減低慾望的強度。

        夢又是一種逃避現實的手段。作夢者依照自己所希望的建築夢境(雖然不一定成功),使夢境成為能夠滿足自己,使自己快樂,是自己所渴望的世界,以抵消在清醒生活時所遭受到的痛苦。作夢者透過夢境暫時脫離了現實的痛苦,沉醉在快樂的夢境之中,為自己帶來一時之間的輕鬆。

清醒夢

        大部分的夢都是由潛意識負責操控的,但有時候意識都會參與創造夢境的過程,這時人所作的夢就是清醒夢。此時的夢境同時存在於潛意識和意識,同時受到兩者的控制。在作清醒夢的時候,作夢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隨自己的意思改變夢境中的形象與內容,他可以根據自己的意識所想,控制夢的「劇情」的發展。

開口夢、夢遊

        作夢時,肉體與精神尚有少量連接,這些連接主要作用於將外界的危險訊息透過肉體傳送到精神,但有時候這些連接出現反向的作用,將正在精神中進行的夢境傳回肉體,透過肉體呈現作夢者的夢境的部分內容。開口夢就是人在夢境中說的話的呈現,由於傳送的訊息有機會被劣化,所以作開口夢的人不一定能夠說出完整的字詞或句子,而是發出旁人認為沒有意義的聲音而已。夢遊則是身體各部分肌肉同時受夢境所支配,呈現著夢者在夢境中的行動,同樣,由於資訊可能被劣化,夢遊者的行動不一定與夢境中的完全相同。

夢中夢

        夢可以說是作夢者在其精神中創造出來的世界,所以在這世界中,作夢者能夠根據其潛意識和意識塑造他所希望的事物,當中包括在其夢境中塑造另一個夢,即是塑造一個「自己在作夢」的夢。

預知夢

        這是作為決定論的佐證,由於一切都已經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決定好了,所以人才有可能存取這些決定好了的資訊。人通常無法存取這些資訊,但在作夢時則有機會,縱然機會極微。當人存取到未來的資訊時,夢境就受這些資訊影響,使人以夢的形式感知到未來的資訊,也就是預知未來。



        每個人每一次的夢境都不同,組成每一個夢的成分都各異,故此我們無法定出一條統一的法則來釋夢。任何法則都只能解釋某一部分的夢,若用來解釋別的夢則可能出現矛盾、錯誤,所以釋夢並無意義。夢境中所出現的一切事物,只有作夢者自己才能完全理解,若作夢者自己都無法理解,旁人更沒有可能明白。再說,讓我們知道夢境所代表的是甚麼,又有何用?知道與否,人一樣的繼續作夢。



2011年3月18日

        每個人都會做夢,但每個人所做的夢又與別人的不同,有些人從來都只會做某種類型的夢,而另一些人又只會做另一類型的夢。人們都只能夠以自己真實經驗過的夢境來對夢作解釋,即使想使用他人的夢境作證據,都會因為沒有親身體驗過的夢境不準確,而不能說服人甚至不能說服自己。人都只能做著自己的夢,用自己的夢境解釋夢,因此每個人對夢的觀點都是相異的,甚至是矛盾的。每一個人所作的夢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無可能找到另一個人作著與我們的夢相同的夢。由於每個人所作的夢都不同,夢無法以統一標準的定律作解釋,只能以一種解釋解釋某一種夢,用另一種解釋解釋另一種夢,而不能將所有夢一概而論。故此,對夢的解釋沒有對錯之分,我以下對夢的解釋全是以自己為出發點,從自己所經驗過的夢所思考到的,對某些夢來說是合理的解釋,對另一些夢來說則可能不是。

夢的性質

        夢是所有生物在睡眠狀態中出現的純精神活動,動物所作的夢應與人所作的夢差不多,植物應該也會作夢,只不過其作的夢與人所作的相差甚遠,人不但不能瞭解,甚至觀測不到。由於夢只是純粹的精神活動,所以就算沒有肉體,夢都能夠發生。

        在睡眠時,人的肉體與精神的大部分連接暫時切斷,肉體保持在休息狀態,暫時停止向精神傳送大量資訊,相對地,精神沒有所謂的休息狀態,於是精神不需要處理來自外界的資訊,可以專注在夢的運作上。夢可以說是作夢者在精神世界中創造出的只屬於作夢者自己的世界,在這個夢境世界中,人的精神專注在夢的建構上,不論是怎樣的夢境,是合符常理的還是不合符常理的,都能夠建構出來,所以夢境可能與現實相符,也可能違反現實物理法則或道德。

        夢境通常由潛意識操控,但有時也會涉及到意識,若夢不涉及意識,人就不會記得夢的內容,相反,若夢涉及意識,意識就會主動的把夢境以記憶的形式儲存起來,在這情況下,人就能記得夢境。然而,在大部分情況下,夢都是不涉及意識的,所以人只能記得少量的夢,而「不記得夢境」其實是夢的必要的性質之一。人不是每次睡眠都一定會作夢,夢只會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才會進行。

        夢境世界作為作夢者創造出來的世界,就彷如肉體的反面,基本上,人只能感知到肉體或夢境其中一樣,感知到肉體時就感知不到夢境,但夢境是無時無刻都存在著的,只是在清醒狀態下,精神把夢境世界隱藏了起來,使人的意識無法察覺其存在,只有在睡眠狀態下,精神才會把夢境世界清晰的顯露出來,這能有效地把肉體與夢境,清醒與睡眠分離。雖然機會很微,但人在清醒狀態下,意識也有可能連接到夢境,於是人就會在清醒狀態下作夢,這也就是所謂的幻覺。

        夢與現實沒有直接關係,但又間接連繫著,兩者都需要與精神作互動,所以清醒生活時的經驗會影響到夢境,夢境中出現的事物也會影響人的清醒生活。夢境世界是作夢者創造出的非物質世界,因此是不受物理法則所支配,夢境不論長短,均在「瞬間」完成,人以為夢境慢慢的向前發展,是因為人所記得的夢境是涉及到意識的,而意識將夢境儲存起來時,則以平時處理外界訊息的方式處理,即逐小逐小的儲存起來,造成夢境中的時間觀念。

        夢境中的內容基本上都是「看見」的,這是因為視覺是人接收訊息的最重要的知覺,超過九成的外界訊息都是透過人的視覺接收的,在夢中,意識如清醒時般運作,所以夢境也就以視覺的形式呈現。夢是一種創造記憶的過程,不論涉及意識與否,夢境都會以記憶的形式被儲存起來,差別只在於儲存在潛意識的記憶,還是意識的記憶。

夢的成分

        共有三種材料會影響到夢境的內容和結構,那就是記憶慾望,以及睡眠狀態期間肉體所受到的刺激。當中只有記憶和慾望是必需的材料,而肉體刺激並不是必需的,即使沒有,夢境也能夠成立。

        記憶,包括過去的記憶和近期的記憶,而近期的記憶對夢境的影響比過去的記憶為大。記憶是用以構築夢境具體結構的必要材料,若沒有記憶,創造出的夢境將無法被潛意識和意識所感知,換句話說,根本就沒有創造出夢境。精神從記憶部分中選取人在清醒生活時對世界的印象,以組成夢境裡各種事物的形象,這使到我們在清醒時所經驗的事物能夠以相同的形象在夢中再現,即是我們在印象中的椅子,與夢中的椅子是完全相同的物件,然而,潛意識和意識能夠對夢中的事物作一定程度的改變。當精神選取了足夠的清醒生活的記憶,夢境的結構就大致完成,以模彷清醒生活時的世界的形式出現。夢境有必要模彷清醒生活時的世界,這使人感到親切,至小不會感到恐懼,以此作為基礎,達成夢的目的。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這非常準確的描述了記憶對夢的影響,近期的記憶,尤其是睡眠前的記憶,對夢的影響最深,這很容易理解,人對近期的記憶的印象最深刻,精神選取這些記憶的機會自然就比其他過去的記憶為大。精神也能夠選取過去很久以前的記憶作為建構夢境的材料,只是機會較低而已,這同時也證明了記憶不會消失、不滅的性質,即使人「忘記」了某些記憶,這些記憶始終不會失去,透過夢境是能夠再次呈現的。

        夢的另一必需的材料是人在清醒生活時未能夠滿足的慾望。基於清醒時的生活有各種規範、各種環境因素的限制,人的某些慾望不能忠於自己而被滿足,或是不能完全充分的被滿足,這些慾望從而被壓抑下來。在夢境中,這些被壓抑的慾望就被宣洩,透過夢境的「劇情」滿足了。例如有一個人他很想吃鮑魚,但礙於他沒有足夠的金錢,此慾望無法被滿足,那麼在他的夢中,就很有可能出現吃鮑魚的「劇情」,以滿足他未能在清醒生活時滿足的慾望。夢可以說是一種人對清醒生活的不滿的補償。

        睡眠狀態期間的肉體刺激也會在某程度上影響夢境,但所造成的影響通常都與潛意識和意識所希望的相反。例如一個人在睡眠時熱得全身出汗,或是尿床了,他的夢境就可能出現被水淹之類的情境。這些肉體刺激在夢境中以類似的形象呈現,證明了睡眠狀態中,人的肉體與精神仍有少量的連繫,外界訊息仍能透過肉體傳送到精神,但這些訊息是被劣化的,就如上面的例子,汗和尿都以水的形象呈現,而非汗和尿本身的形象呈現,由於肉體與精神祇有少量連接,外界的訊息不能有效地傳送到精神,即使傳送到,訊息都會出現錯誤和差異,於是就出現劣化的情況。

        通常只有在肉體接收到的訊息是代表危險的時候,訊息才會傳送到精神,從而影響夢境。上面的例子中,汗和尿都被理解成水,而水代表的不只是汗和尿,更可以是雨水、洪水等危險的狀況,即是若刺激肉體的是雨水,同樣會在夢境中出現水的象徵,提醒人他的肉體可能有危險,然後人就會醒來,如果真的有危險,就逃離危險。這在一般的動物來說是非常有用的機制,野生的動物在睡眠時就毫無防備的曝露在環境的危險之中,夢對動物的提醒能夠使動物在危險來臨之前驚醒,逃離危險。

        但相對在人身上,這就是惡夢的主要成因。人不會有作惡夢的慾望,如有,這惡夢對那人而言就不要「惡」了。夢由「惡」的記憶所構成也並非不可能,但機會相對較低,大部分惡夢都是由睡眠時的肉體刺激所造成的。若人在炎熱的環境下睡眠,可能會出現被火燒的夢境,若睡眠期間出現巨響,則可能造成遇上爆炸的夢境。現今的人類都能能在相對安全的環境下睡眠,那夢對環境的危險的提醒對人來說已經沒有實際作用,反而成為一種麻煩,微小的、不會造成肉體的危險的刺激,都會導致夢對人作提醒,進而影響夢境的內容,有機會使夢境變成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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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續


2011年3月15日

同性戀不是罪—《Prayers for Bobby》

本文可能透露部分劇情,但請繼續閱讀



        排斥同性戀者的異性戀者,請想像一下,你是一個同性戀者,正在被人排斥,你會有甚麼感受?我不期待會有任何答案,因為我知道,你們絕對無法想像得到,因為你們在認真思考同性戀的問題前,就已經下了「同性戀是罪」的結論,你們甚至認為「同性戀不是人」。那麼,如果這個世界,同性戀才是正常,異性戀才是變態,你們這些自認為「正常」的人又會有甚麼感覺?

        在同性戀的問題上下定論之前,所有人都應該思考以下這個問題,為何異性戀就是正常,同性戀就是變態?

        我不知道你會對此提出任何解答,但不論你的答案是甚麼,只要你打算回答這個問題,其實你已經暗中認同了這句說話。我想大部分人都是認同這句說話的,但沒有人能夠為他的答案提出有說服力的說明。人們都不經思考,就直覺的認同這句「歪理」,我認為這是因為「少數服從多數」,社會上大部分人都是異性戀,而大部分人都做的事就是正確的,所以異性戀就是正常,至於與異性戀不同的其他性取向,包括同性戀,由於非異性戀者只佔少數,所以就是變態。又因為非異性戀者只佔少數,他們也就沒有足夠的力量反對大部分異性戀者所作的結論,於是只好屈服,逃避著「正常人」的目光繼續生活。

        讓我在這裡寫一下我認為的同性戀的成因。根據我對人的詮釋,人仍是胚胎的時候,腦部尚未完全發展,因此也未能實行大腦的作用—連接肉體與精神。故此,肉體與精神分開發展,一般情況下,在性別和性取向方面,肉體與精神應朝向同一方向發展的,亦即是說,一般人都是喜歡異性的。但由於沒有大腦的功能的輔助,肉體和精神的發展不能互相牽制,不能確保兩者的發展方向相同,在某些情況下,肉體與精神朝向不同甚至相反的方向發展,造成了生理男性喜歡男性的情況,也就是同性戀。

        就如前文所述,異性戀者排斥同性戀者,是因為兩者的性取向不同,雙方都無法理解對方的性取向,從而對對方的「變態」性取向產生恐懼。然後,「多數」的恐懼打敗了「少數」的恐懼,多數的異性戀者就名正言順的成為了正常、合符常理的一群,少數的同性戀者更被異性戀者用作「異性戀才是正常」的反證。

        事實上,沒有同性戀者是「想」成為同性戀者的。人們從小就被灌輸「同性戀是變態」的歪理,在社會上也看得到同性戀者遭受壓逼的情況,在瞭解到同性戀者會遭受到嚴重的排斥後,你認為會有人自願的加入受排斥的一分子嗎?就算說想要幫助同性戀者,也不需要自己變成同性戀者呀。再說,一個原是異性戀的人,不會無緣無故,純粹因為「想」就會變成同性戀者的(正如認為榴槤是臭的人,不會突然愛上吃榴槤)。

        由於社會都已經認定了「同性戀是變態」,不但異性戀者不會變成同性戀者,就連同性戀者也不想自己是同性戀者,因為他們清楚的知道,作為一個同性戀者,就必然會受社會壓逼、排斥。在一個異性戀的社會(世界)裡,沒有人會想/願意成為同性戀者的。

        同性戀者何嘗不希望自己是「正常」的異性戀者,這樣他們就能夠輕鬆的、平凡的、不需要再受壓逼的生活下去,而事實是,他們無能為力。他們心裡是喜歡同性的,儘管他們不停催眠自己「我喜歡異性」,事實也不會有任何改變,他們始終都無法違背自己。正如對一個異性戀者說「你以後不准喜歡異性,只能喜歡同性」,難道他從此就變成同性戀者嗎?其實同性戀者都想「變成」「正常」的異性戀者,但這個「變成」的意思並不是「由同性戀變成異性戀」,而是「從一開始就是異性戀」,不過,這只是一個無法實現的妄想罷了。

        《Prayers for Bobby》所講述的不單是同性戀者的故事,更多的是人們經常忽略的,甚至連同性戀者自己都會忽略的事—需要改變的不是同性戀者,而是同性戀者身邊的人。

        Bobby向家人出櫃的時候,家人的反應當然不是關心,但也不是一般人會有的驚慌,虔誠的基督徒母親馬上想到的是「同性戀是罪」。由於Bobby生於基督教家庭,這種反應其實不難理解,甚至這種反應才是「適當」。基於宗教的理由,Bobby的母親不停強調同性戀是罪,所以Bobby有罪,之後Bobby的家人就無間斷的輪流用各種方法務求「治癒」Bobby。我從電影裡看到的,家人所關心的不是Bobby,而是Bobby的「罪」,他們擔心的不是「Bobby有罪」這件事,而是「這個家裡有人有罪」這回事,他們由始至終所重視的都只是自己。他們想,如果有罪的不是我,不是我的家人,那就不關我事了,奈何那是自己的兒子。

        後來Bobby跳橋自殺了。我認為他不是因為受不住社會壓力而自殺的,而是因為連最親近的人也不接受他。在同性戀的問題上,相比起周圍的人,Bobby的母親其實是反對得最厲害的人。Bobby的母親在Bobby死後遇到一位牧師,告訴了她其實同性戀不是罪,聖經並沒有這樣說(這不是虛構的,電影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成的)。最後Bobby的母親對兒子的死釋懷了,更參加了支持同性戀者的活動。

        電影的結局很美好,但現實世界又有多少個這樣的故事呢(雖然電影根據真實故事改編,這真實故事也不過是個別事件)。對於同性戀者來說,社會的壓力受得住,但家人的壓力就受不住了。家人可以說是最後的防線,若連家人也不接受同性戀者,這個世界就不會有人接受他們了。就因為信得過家人,Bobby才會出櫃,想不到反對得最強烈的就是母親,這是多麼悲慘的事呀。母親「好心做壞事」的行動,彷彿就在對Bobby說「同性戀是罪,你有兩個選擇,一變回異性戀,二去死」。

        不只是同性戀者,更包括一切「不正常」的人,他們最需要亦唯一需要的是身邊的人的支持,而支持的方法不是「去掉他的罪」,而是「接納他的不同」。同性戀不是罪,同性戀者也不是不正常,他們是正常不過的人,最不正常的其實是患上了恐同症、驚惶失措地排斥同性戀者的人。同性戀者不需要作任何改變,要改變的其實是不接受同性戀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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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4日

你的孩子懂得八國語言,真可憐

        放學鐘聲響起的兩分鐘前,一群母親在學校大門前聚集著,她們都不浪費這兩分鐘,談論著孩子們的事。

「我最近替孩子報了空手道班、小提琴班和書法班,多報幾個興趣班,多取幾張證書,對報中學有幫助呢。」
「上星期,我的女兒開始學西班牙文,計埋廣東話,已經是第五種語言了。你呢?你的孩子參加了甚麼活動?」
「我...我的兩個孩子都沒有參加任何課外活動...」
「下!你點做人阿媽架!」×2

(以上這段對話不全是我虛構出來的,而是某專欄的內容,我頂多是作了一些修改。)

        這段對話荒謬之極!為何孩子要上這麼多的興趣班?為何孩子要學這麼多種語言?為何孩子不參加課外活動就等於「唔識做人阿媽」?難道孩子的課外活動數量與母親的好壞成正比?難道孩子參加得愈多課外活動,孩子的母親就做得愈好?

        物極必反,當荒謬到達了極點,就成了正常、合理,這個時候,不荒謬反而才是荒謬。

        讓孩子參加課外活動本應是好事,但前提是孩子喜歡該項課外活動。若要孩子放學後參加不喜歡(但父母喜歡)的課外活動,簡直「慘過番學」。而事實上,興趣班已經不再是興趣班了,而變成了沒有興趣、只有證書的工作。藝術型、運動型的興趣班還好,任何時代都會有人真心的對此有興趣。但中文英文數學等等與孩子平日在學校裡學的差不多的班,算不上興趣班了吧,孩子不會對這些東西有興趣吧,他們平日在學校裡已經「受」夠了,難道放了學還會自願的繼續「受」嗎?

        就算是真正的興趣班,其實都已經變質了。以繪畫班為例,孩子理應學到繪畫的技巧,但事實上,孩子只學到「如何畫範畫(不知道如何稱之,就是類似範文的東西)」,每次上課,導師就一筆一筆的要學生跟著他畫,下課後,班上的十個學生就各自完成了一幅與導師所畫的一模一樣的畫。說得難聽一點,這根本就是「影印機班」,學生都在學習如何複製東西。不過,導師這樣做其實是逼不得已的,班上的學生能力各異,有些有天分,有些卻對畫畫毫無感覺,只是被逼的來上課。同時,負責交學費的父母都希望(要求)孩子在興趣班上「學到野」,有天分的學生當然沒有問題,但沒有天分的學生就很難「學到野」了,為了向學生的父母「交差」,導師只好要學生複製一幅畫,讓學生的父母自欺欺人的以為自己的孩子畫畫很有天分。

        究竟父母們有沒有認真的想過為何要替孩子報興趣班?基本上應該沒有「因為孩子有興趣」這種答案。若孩子只參加兩三個興趣班,這個答案是合理的,但普遍的情況是,孩子同時參加繪畫、跳舞、鋼琴、足球、游泳、溜冰、書法、朗誦...我不相信有一個人會同時對以上的所有東西有興趣(若有,他應是人格分裂,各個人格興趣不同)。所謂興趣班,其實只不過是父母用錢買證書的一種手段,而孩子就負責實行這個手段。父母都以為,多買幾張證書,就能換來一個好的中學學位。說到底,都只是為了一堆冷冰冰的數字。所以,不管孩子有沒有興趣,父母都要「有幾多報幾多」,如果孩子沒有興趣,就更加要多報幾個,為孩子「製造」興趣。

        另一些父母,就以孩子作為工具,以達成自己兒時無法達成的願望,他們經常對孩子說「以前家裡窮,我無得學,現在家裡有經濟能力,你就應該學」之類的話。想學琴的母親兒時環境不允許她學琴,現在年紀大了也學不懂,於是就強逼對音樂毫無興趣的女兒學琴,說著「你有得學,多麼幸福」的話。請不要擅自決定別人的幸福!你的幸福不等於就是別人的幸福,即使那是你的孩子,你也不能一廂情願的以為是。所以說,父母要孩子上某興趣班,學某東西,在某程度上其實是父母用孩子作工具的自我滿足而已。

        要孩子學語言的父母又是懷著甚麼心態?除了廣東話、英文和普通話,其餘的學來幹甚麼?一個十歲的孩子會說日文德文法文意大利文又有何用?如果父母只是想孩子單純的「學語言」,為何不該孩子學菲律賓文印度文芬蘭文,這些也是語言呀。這其實是父母的虛榮心作祟,他們認為某些語言是高尚的,就讓孩子去學,從而使孩子高尚起來,父母更可以對周圍的人說著「我的孩子會說甚麼甚麼語言」,以換來別人「好厲害」的讚賞。至於那些不高尚,甚至在他們心目中是低級的語言,當然就不讓孩子接觸。父母覺得,不管學懂那些(高尚)語言有沒有實際作用,「懂得」本身就是最大的用途,而這個用途就是炫耀。孩子懂得高尚的語言,連帶父母都變得高尚了。就如一個笑話裡,女兒問母親「為何我的名字是美麗?」,母親回答說「那麼別人就會稱我為美麗的媽媽。」

        我實在覺得要上興趣班的孩子很可憐,除了極少數是真的有興趣外,其餘的都是在受刑。儘管知道「孩子不喜歡」這個事實,都無損父母強逼孩子上興趣班的「熱誠」,這些父母是虐待狂嗎?

        有些父母認為,多參加興趣班,就能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但不仿換一個角度看,當人人都參加一大堆興趣班的時候,若你的孩子不參加任何興趣班,這何嘗不是比別人優勝的地方。當孩子對一切的興趣班都不感興趣時,相比起強逼孩子去上興趣班,讓他不參加才是好事呢。何況,孩子的世界不只是有興趣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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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3日

讀書好,讀好書,好讀書

        若非要做閱讀報告,你會去借書嗎?不再是學生的人,你還會看書嗎?我想很多人的答案都會是「不」。香港人都不愛閱讀,乘一趟地鐵就一清二楚,人們手上拿著的不是iphone就是PSP,即使讓你由車頭走到車尾,不要說看書的人,甚至連只是拿著書的人也不會找得到,最接近書的就只有報紙和雜誌。

讀書好

        但與香港人的「習性」相反,我們的腦海裡都被置入了一個觀念—閱讀是好習慣。我們都對這個觀念深信不移,無論問多少個人「閱讀是好是壞?」,答案都會是肯定的,沒有人會認為閱讀是一件壞事,儘管實行這件好事的人少之又少。不過,為甚麼「閱讀」就必定是好事?

        在尚未有免費教育的時代,讀書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只有高尚的人才會讀書,只有讀書的人才會高尚,總之,讀書就使人高人一等。而且,「唯有讀書高」,中國人向來都極度重視讀書,無論家庭多麼窮困,都會節衣縮食,務求供完孩子讀大學。由讀書引申,單純的「閱讀書本」也變成了一件高尚的事。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只要手執一書,立刻聲價十倍,周圍的人都對你另眼相看。

        說穿了,書並不是純粹的書,更是一個有像徵意義的符號。從旁觀者的角度看,拿著一本張愛玲的人就散發著文學氣息,拿著一本量子物理學的就是科學家,拿著第一哲學沉思集的人就高深莫測。只要人手執一書,不論是甚麼書,書就賦予人一個象徵意義,而這個像徵意義通常都是正面的。重點不在拿書的人看不看那本書,而在「拿著一本書」,就算拿著書不看,也能夠產生那種正面的象徵意義。由此看來,人們覺得書是好的,是由於書的形象好而已,與書的內容無關。

        「書=好」這個觀念一早就已經刻在人的腦海裡,無論是甚麼書,只要是書,就必然是好。但有些書卻是必然的壞的,那叫做漫畫,漫畫是壞的不是因為它是書,而是因為人們覺得它不是書。

讀好書

        任何事物的定義都可以分為兩種—廣義和狹義,書也不例外。在廣義下,書指一切印有文字圖像的紙張的聚合,也就是可以在書店裡買到的東西,當然包括漫畫;在狹義下,書只包括有用的書,簡稱教科書。不知為何,人們總愛以狹義的眼光看待事物,所以在人們眼中,漫畫不是書,看漫畫其實是跟上網打機相差無幾的行為。對人們來說,只有教科書才是書,更準確的說,只有承載著能夠換取分數利益的資料的教科書才是真正的書,所以當你要考HKALE的時候,HKALE的pastpaper就是書,但當你考的是水電工牌照時,就不是了。

        漫畫確實不是「書」,甚至連看漫畫的人也不認為他是在看書,他只是在看漫畫而已。對大部分人來說,漫畫和「書」是不相關的兩回事。除了十一歲或以下的小孩子,看漫畫的人一律是毒。若一個二三十歲的人手執一本漫畫走在街上,必然惹來途人的鄙視目光。說得誇張一點,(成人)在公眾地方看漫畫,簡直就跟在街上裸跑沒有分別,看漫畫的人應該對他的行為感到羞恥,有些途人甚至已經拿出手機準備報警(或拍片放上youtube)...所有人都對漫畫存有嚴重的偏見,一個人的偏見是偏見,但一大群人的偏見就不再是偏見而是「真理」了。人們已經在「漫畫」和「毒」之間畫上了「≡」(全等,超過了相等...)。

        話題扯遠了,總之,人們對書的印象就只有惹人厭惡的教科書,想起書就想起考試,以致他們討厭教科書,連帶的所有書也遭到厭惡了。我覺得這些人很不幸,他們錯失了「讀好書」的機會,他們在未曾真正「讀書(不包括教科書)」之前,就已經作出了「書(其實只指教科書)全是無聊的」的結論,所以他們都視所有書為無聊的東西。這根本是社會的錯,社會讓小孩子有意識地接觸的第一本書通常都是惹人討厭的教科書,而不是小孩子自己感興趣、自己選擇的書,最後導致社會裡的每一個人對書的第一印象就是「厭惡」,人也就不會主動的看書了。難道考完試還要看「書(教科書)」嗎?

好讀書

        既然書是這麼使人討厭的東西,讀書也變成了沒有人喜歡的行為。人們都知道「讀書好」,但卻不會自己去讀書,而是要別人去讀書。為人父母的都拿出「讀書好」來替孩子洗腦,半強逼的要孩子不停的讀書,但他們卻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讓孩子變得討厭讀書。大人經常都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直接的間接的向孩子灌輸了自己認為的「書是無聊的東西」的觀念,以致原來對書沒有反感的孩子都逐漸對書產生厭惡。

        大人都以「番工咁攰,放工仲要睇書?!」作為自己不看書的藉口,而事實是他們根本不愛看書。作為小孩子的榜樣的大人不會主動的看書,孩子又怎會看書呢。大人不看書,不作孩子的榜樣也算了,但因為大人不看書的原故而導致孩子不看書,大人卻質問孩子為何不看書。這是甚麼心理?自己造成的後果竟要他人來負責。

        要讓孩子喜歡讀書,不論是讀教科書還是閒書,父母自己就先要喜歡讀書,要讓孩子喜歡自己討厭的事是沒可能的,這是人人皆知的簡單道理,但卻沒有多少人能夠確實的實行。

        「讀書好,讀好書,好讀書」我們從來都只知道第一樣,而對後兩樣視而不見。光是知道「讀書好」,但卻不會「讀好書」,更不「好讀書」。要做到「讀書好」的「好」,就先要讀書,但人們卻不讀書,那又怎能夠好呢。我認為這三句話的次序應該倒轉,「好讀書,讀好書,讀書好」才對。人必須先喜歡讀書,然後找好的書來讀,最後才能達到「讀書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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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

校學

        以為我寫錯了字?不!不知道這是甚麼?沒可能!這不就是所有學生和曾經是學生的人都非常熟識的「學校」嗎。「校學」是本未倒置的學校的意思,也就是現在的學校的真面目。

        學校的目標應是教育人,向學生灌輸有用的知識,使學生能夠適應社會的生活。但現在的學校卻是一個強逼學生做不想做,不懂做、不需要做的事的地方。

        新學制多了一樣叫OLE的東西,要求學生做義工,但有多少學生是懷著「做義工」的心情去做義工呢,由於做義工不過是換取分數的一種手段,所以我想大部分學生都是懷著「做功課」或「去考試」的心情的。簡言之,學生都「唔想做」。有老師計劃帶學生去老人院做OLE,打電話去老人院預約,職員回覆說幾個月內的預滿已滿,而且全是以「學生做義工」為名義的。換句話說,老人院的公公婆婆每天都要「幫」學生做功課。究竟做義工的是學生還是老人家?

        也許OLE遠了一點,說一些近一點的,學校所教的有多少是真正有用,能夠幫助學生生活在社會裡的呢?我認為除了小學教育以外,中學教育大學教育以至其他類似的或更高級的教育都不能達到此目的,都是「沒有需要」的。甚至可以說,小學教育以外的「教育」都不是教育,這種「教育」根本與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馳。

        小學所教的都是一些生活必需的技能,中英文是溝通所必需的;基本的數學使學生在買東西時不致被騙;常識更是「常人應該有的知識」。與小學教育相反,中學所教的都是些不切實際的的東西。中文要學文言文,學生根本沒有機會用到;英文教一些可有可無的複雜grammar,和一些連native speaker都不會用的艱澀字句;數學相比起小學的數學,可以說是純數,計的不再是蘋果幾錢一個,而是用equation畫一條graph,我實在想不通畫完有何用;理科所教的也沒有用,難道叫學生自己在家中做實驗,有危險性的不能做,做無危險性的則會被父母罵:「有時間玩做乜唔去溫書」;文科要背的歷史文學,又背來幹啥...總之,中學所教的都是「唔識唔洗死」的,而且對學生生活在社會裡沒有幫助。大學教育更甚,不要說「讀大學有好工有前途」,那個找不到工作的碩士生就是一個很好的反例,給學生一個碩士名銜原來會令學生找不到工作,這根本就是妨礙學生在社會上生活。

        學校原是以教育為目的的地方,學校所做的事理應從學生的利益出發,做一切的事都應是以「教好學生」為目標的。但事實是,學校以形象為優先,做一切的事都為提升學校形象,做一切的事都是為多取幾個A、多贏幾個獎,以提高學校的排名為目標。如果學校真的是想「教好學生」,就不會要學生操練pastpaper、背答案、寫範文、訓練學生考公開試,這些東西不能「教好學生」,卻可以換來一堆分數,提升學校形象,進而吸引更多「好學生」入讀,然後再訓練新入學的「好學生」,「惡性」循環。

        判斷一間學校的好壞,不是以能否「教好學生」為標準,反而學校是band幾,學校的學生考到多少個A、贏得多少個獎才是。簡言之,學校的好壞是由學生的好壞決定的。教育並不是一堆數字就能夠清楚表述的,但不論是學校本身還是社會,都以量化的方式去看待學校。一間學校是好是壞,不是單靠一堆數據就能決定的,我認為教師的質素才是最有效的證據,band1的學校可以有很差的老師,band3的學校也可以有很好的老師。只要老師是好的,學校是band幾又有何關係;老師是差的,學校不論是band幾也是差的。

        「有教無類」,幾乎所有學校都不知道這是甚麼。不論是小學中學還是大學,要入學就先要通過面試。如果問學校為何要面試,得到的答案應是「評估本校是否適合學生就讀」,而事實上,面試的目的其實是「評估學生應否入讀本校」,前者以學生作為出發點,而後者則從學校的角度出發。學校要學生面試,就是藉此評估學生的質素,給每一個學生打一個分數,最後從眾多面試的學生中選出分數最高的幾個,讓他們入讀本校。亦即是說,學生能否入讀,是由成績、面試表現決定,而非學生的需要和興趣。

        除了特殊學校之外,沒有一間學校是「有教無類」的,管你是否適合就讀,你沒有足夠的分數就不能讀。學校其實視「教育」為一項「投資」,而要投資得到回報,就必須投資在有價值的學生身上,有價值的學生也就是「好學生」、「高分的學生」、「贏比賽的學生」。學校都想得到最大的回報,所以都希望自己的學生全是「好學生」。學校覺得,如果投資在「壞學生」身上,不但不會有回報,甚至會得不償失。而要確保自己的學生全都是「好學生」,就要從學生入讀之前著手—以面試的方式篩走「壞學生」,只讓「好學生」入讀。在學校眼中,「好學生」永遠是「好學生」,「壞學生」永遠是「壞學生」,學校從來沒有想過要把「壞學生」教導成「好學生」,而只希望學生本來就是好的。如果學校是「有教無類」的,就不應該有面試,而要讓所有想入讀的學生入讀,不管學生是好的還是壞的。

        學校乾脆去註冊成有限公司,去上市好了。現在的學校根本就是一間一間的商業機構,只從學校的利益出發,從來沒有對學生進行真正的教育,就連有心作育英才、有教無類的老師也被逼要低頭...

        點解學校會變成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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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7日

失落的人生—《Somewhere》

本文可能透露部分劇情



        人生所追求的是甚麼?Sofia Coppola用最簡單的畫面,組成最簡單的故事,說出最簡單的道理,以最簡單的方式解答了這個問題。

        故事的主角Johnny是一位頗有名氣的演員,除了工作,每天的生活就是去party、飲酒、溝女,他又十分富有,能夠買一輛黑色Ferrari360...這種生活是很多人都夢寐以求的,但活在其中的Johnny卻毫不快樂,半應酬的去party,出錢請人給他跳鋼管舞,自己卻看得昏昏欲睡,駕駛著360卻在荒地上打圈,而最常做的事就是在自己的房間裡飲酒、食煙和發呆。縱然擁有富足的物質生活,他的心靈是空虛的、失落的,每天做著的事情不知道為何而做,無論做甚麼都不能令自己快樂,在物質享受面前,找不到生命的意義。

        後來,女兒的母親沒有原因的說要離開一下,剩下女兒Cleo讓Johnny照顧。在過去的十一年裡都沒有好好跟女兒相處過的Johnny對女兒的事情一無所知,但過了不久,他就跟女兒打成一片了。由於要照顧女兒,Johnny就不能再去party、玩女人,反而變成了與女兒在房間玩啤牌、與女兒打機、與女兒一齊在泳池邊曬太陽。跟女兒做著這些他以前從來沒有機會做的事,Johnny比以前快樂多了。最後,Johnny駕著360到荒地上,走下車,離開了。

        「放下」,人人都明白的簡單道理,卻沒有多少人做得到。Sofia將這個道理向觀眾重新訴說一次,以Johnny的故事告訴人們,金錢名利不能帶來快樂,只有「放下」一切才可以,只要與家人在一起,即使只是做著最簡單的事,甚至只是待在一起,就已經能夠帶來無比快樂。

        其實,我覺得電影沒有明確的主線故事,而只有情節,電影只是把一堆零碎的情節放在一起。不過,這種手法卻帶來一種意想不到的效果—讓觀眾感受到Johnny的生活的失落感。Johnny的生活就如這些零碎的情節一樣,零零碎碎的,所做的事沒甚麼特別的意義,事件與事件之間也沒有甚麼特別的關係,做一切的事的目的也不過是把事情做完而已。雖然說零碎的情節有效地營造出失落的感覺,但有些情節我覺得是過份零碎了。就如母親說要離開一下,但並沒有交代原因,甚至母親這個角色都甚少出現在鏡頭前。我認為「母親離開」是象徵離婚,但電影並沒有明確的交代,如果此段能夠清楚一點會更好。

        使用「演員」作為主角這種題材曾經在《Lost in Translation》中使用過,這不免讓人把兩部電影互相比較。我認為兩部電影各有各好,《Lost in Translation》的故事比《Somewhere》好,但手法和技巧則不及《Somewhere》。比較兩部電影,可以明顯的看到,Sofia的手法和技巧都在《Somewhere》中有所提升。若使用《Somewhere》的技巧和手法來演繹《Lost in Translation》將會非常完美。然而,整體來說,《Lost in Translation》始終比《Somewhere》為佳。

        電影使用了大量長鏡頭,而幾乎沒有用過不同角度的散鏡。長鏡頭更是刻意固定不動,不追蹤人物的動態,即使人物走出了畫面之外,鏡頭也始終不動。不像一般的電影,當人物的身體某些部分離開了畫面,鏡頭就會遷就人物,出現向左向右的些微移動,務求在任何時候,「整個人物」(包括人物的每一條頭髮和手指甲)都包含在畫面之中。這種處理手法能夠捕捉人物的所有動態,但又造成了畫面上的瑕疵。Sofia使用固定的長鏡頭,予人平實,不刻意賣弄畫面技巧的感覺,但事實上,這才是最高的技巧,而她卻不需要賣弄,她輕而易舉、得心應手的就運用了這些技巧。同時,這種鏡頭非常配合電影的情節,充分的帶出了Johnny的生活的失落感。其中有一幕,Johnny在房間裡,坐在沙發上,漫無目的飲酒、食煙和把玩桌上的生果,一段固定的長鏡頭就說出了Johnny空虛的感覺。

        電影設定Johnny的孩子是女兒而非兒子,我認為這是有特別的原因的。在與女兒一同生活之前,Johnny的生活中的女人儘是些跳鋼管舞給他看、跟他上床的女人,之後他跟女兒一起,我認為這象徵著「女人不只是這樣」的意思。若設定為兒子,就沒有這種暗示了。

        最開頭的一幕,Johnny駕駛著他的F360在荒地上不停打圈,我沒有數他轉了多少個圈,雖然我明白到這是營造失落感的重要元素,但我對此也感到有點不耐煩,幸好他「適可而止」,終於停下了,我還以為他會轉足100分鐘...有一幕Johnny因拍電影的需要,要造一個面具,說要把那些不知名的物質固定在面上40分鐘,幸好沒有把整整40分鐘拍下來...電影還有一個笑位,順便寫下來,Johnny出席記者招待會,冷不防被記者問及一個極度尷尬的問題:「Who is Johnny Macro?」(「Me!」我還以為他會這樣回答...)

        我認為電影應該名為《Everywhere》,因為失落的人到處都是。



2011年3月4日

必然的偶然

        「這個世界沒有偶然,有的只是必然。」

        命運是存在的,從世界開始的一刻就存在,一切事物的起因、經過、結果以及人所作的所有選擇在一開始就已經決定好了。命運的意思是「假使時光倒流,讓你重新作一次決定,你所選擇的都必定與之前所選的一樣」。故此,「你正在讀這篇文章」這件事並非基於「你想讀」而發生,而你命運注定你要讀,即使讓你再次選擇是否閱讀這篇文章,你都必然會選擇閱讀。

        也許你會說「既然一切都從開始的一刻決定好,命運決定了人的一生,那生命還有甚麼意義?」雖然一切都是命運注定的,但沒有人能夠透過「正當」的方法得知命運的內容,在事件發生之前,人無法得知事件的內容,只有待事件發生了,人才會知道事件。所以,有命運還是無命運,對人的生活都是無分別的。有命運,人都不能知道命運是甚麼。無命運,人更絕對無可能知道不存在的「命運」是甚麼。

        命運不是只得一個,而是有無限個的。平衡世界論(Multiverse)認為,「世界」裡包含著無數個平衡世界,各個平衡世界之間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異,這種差異可以小至「A世界比B世界多了一粒沙」的程度,也可以大至「物理常數的不同」的程度。而這些差異的出現是由於物理上量子的隨機性活動或生物的生理和心理上作出選擇時的隨機性。一開始的時候,「世界」裡只有一個平衡世界(嚴格來說,只有一個世界並不能稱之為平衡世界),當差異出現的時候,世界就從此分裂成兩個或以上,接連出現的差異導致「世界」不停分裂,平衡世界的數量亦不斷的增加。

        我認為平衝世界論只是部分正確。無錯,世界不只一個,而是無數個,但這無數個平衡世界不是經由差異而分裂而成的,而是一開始就有無數個平衡世界存在著。假設,我面前有兩條路,一條向左,一條向右,平衡世界論認為(圖一),由於我能夠選擇向左的路或向右的路,故此在我作出選擇的一刻,原本的世界(世界一)就分裂成兩個,一個世界(世界二)中的我向左走,另一個世界(世界三)中的我向右走。


 圖一

  圖二


        我認為這是錯誤的,「世界」並非因我「作決定」而分裂,而是一開始就有兩個世界(圖二)。在這兩個世界裡,直到我作出向左走還是向右走的決定前,內容都是完全一樣的,只有在我作出選擇的一刻開始,原本相同的兩個世界的內容才會出現差異,然後逐漸發展成兩個不同的平衡世界。在這個由於我作決定而出現的差異發生之前,這兩個平衡世界可以說是「相同的平衡世界」。

        假設,「世界」包含著五個平衡世界,而這五個平衡世界在一開始都是完全相同的,只有在後來發生差異。一開始的時候,這五個平衡世界裡共有五個相同的「我」,直到差異發生之前,這五個「我」所做的事都是完全相同的。而在現實中,我只存在於其中一個平衡世界裡。假使讓我知道在另外四個平衡世界裡有著另外四個與我一模一樣的「我」,而我又能夠知道五個平衡世界裡的五種命運,但在發生差異之前,我是無法得知我身處的到底是哪一個平衡世界,故此都無法得知我的命運。根據有無限個平衡世界的前提,而每一個平衡世界都有一個命運,所以命運也有無限個,而現實中的人只能處在無限個平衡世界中的其中一個平衡世界裡,也就被注定了無限個命運中的其中一個命運。縱使命運是一開始就決定好的,縱使讓人知道所有命運,人都無法得知自己的命運是哪一個。命運既是必然的,也是偶然的。

        要證明命運「一開始就決定好」的特性,有兩大證據—既視感和預知夢。既視感就是人在遇到一些陌生的事物時,卻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而預知夢就是人在夢境中預見了將會發生的現實。雖然兩者都沒甚麼科學根據,但在現實中的而且確有人經歷過這兩種體驗。既視感和預知夢都是人透過「不正當」的方式,不自主不自覺的獲得未來的資訊的過程。一般來說,未親身經歷過的事,人是不會有記憶的。有過既視感的人對陌生的事物有似曾相識的感覺是由於他在事件發生之前,透過「不正當」的方式獲得了未來的資訊,事先把事件「體驗」過一次,在真正經歷事件之前,對事件的記憶就已經存在於他的記憶之中。預知夢的情況差不多,差別只在於是在夢中發生的。

        由這兩種體驗推論,「未來」的事件是「已經發生了」的。若未來的事件是未發生的,未來的事件的資訊就不會存在,也就不會有可能存在於未經歷事件的人的記憶中。只有一切事物都是由命運在一開始就決定好的,「未來」的事件「已經發生了」的情況下,未來的事件的資訊才會存在,才有可能存在於未曾經歷事件的人的記憶之中。而這一「獲取未來資訊」的事件也是命運的一部分。

        在A世界裡我必然會作a決定,在B世界裡我必然會作b決定,但問題是,我無法得知我身處哪一個平衡世界。所以,縱然命運決定好一切,人生也不是無意義的。如果你相信命運,又覺得人生因被注定好而毫無意義,進而自暴自棄,這應該就是你在這個平衡世界裡的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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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日

你的寵物,他的食物

        人實在是太「聰明」了,居然會養寵物。我敢肯定,在地球上,除了人類外外,沒有一個物種會養育另一個物種的生物。如果人與寵物之間的關係是互利共生(mutualsim)或是片利共生(commensalism),養寵物這個行為也能夠理解,但事實上,人與寵物的關係是自願的寄生(parasitism),寄生蟲—寵物從宿主—人類身上獲得食物、居所、安全等等的好處,而人得到的就只有沙發上的抓痕、遍地的大小二便、買狗糧的金錢消耗等等的「獎勵」。

        既然寵物不能帶給人任何好處,為何人還要養呢?原因不外乎寵物的樣子好可愛、好好玩,我想沒有人會因為養大煮來吃或買回家虐待這種變態的原因吧(如果有,他們不需要買寵物,去後巷找就可以了)。打算養寵物的人站在寵物店的櫥窗前,那些貓貓狗狗青蛙蜥蜴在那一刻都必然是好可愛好好玩的,但他們都不知道或是不肯相信這種感覺只會維持一個星期的事實。一個是期過後,好可愛的感覺消散了,換來的卻是好麻煩的感覺,然後過多幾個星期,再抵受不住就會把好麻煩的寵物拋棄了。

        人養寵物始終都只視寵物為活的玩具,從來沒有將寵物看待為一隻活生生的生物。即使是養寵物直至寵物去世的人,在某程度上都只不過是想藉養寵物自我滿足或告訴別人「我很有愛心」而已。心理學又說,養寵物是一種情感轉移,因為人無法好好的與其他人相處,所以才會將原本要移到別人身上的情轉為移到寵物身上,是一種心理問題的表現。

        也許養寵物的人會反駁說:「我養寵物是為了帶給寵物幸福。」,不過,單憑幾聲「吠」和「喵」,你能夠肯定你的寵物是幸福的嗎?試想像你是一隻寵物,被另一物種的生物養著,你的生活被強制性的決定好,你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你的感覺會如何?我相信絕對不會是快樂,更不用說幸福。用頸圈限制著寵物的活動,給牠天天一樣的食物,甚至違反生物自然本能的給牠穿衣服,然後說自己的寵物非常幸福,這只是養寵物的人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

        無論如何,被另一生物養活著總比被拋棄幸福,所以養寵物的人務必要把寵物養到去世為止。

        養寵物的人繼續養他們的寵物,不過在帶寵物外出時請小心,不是小心不要讓寵物在燈柱旁大小二便而被罰$1500,不是小心自己的寵物突然獸性大發傷及途人,而是小心你的寵物被人綁架。因為在你眼中的寵物,在他人眼中則是食物。

        事實上,中國人是沒有「寵物」的概念的,對中國人而言,「食物」與「背脊向天會動的東西」是同義的,所以你拖著的狗也是食物的一種。中國人的做法其實是非常合理的,人類為求生存,當然甚麼都會/要食。不論是牛羊豬雞鴨鵝還是貓狗甚至是田雞,只要符合「背脊向天」和「會動」這兩個條件,中國人就會抓來吃,這是沒有問題的。

        養寵物的人之所以會說「不能吃狗肉」,不是因為理性的原因而是因為感性的原因,因為他們對自己的寵物有了感情,進而對整個物種有了感情,有了感情所以就不忍傷害牠們,不只是自己不去傷害牠們,更要求其他人都不去傷害牠們。不過,對沒有養寵物的人來說,他們與所謂的「寵物」並沒有任何感情,實際上「寵物」也就是一種食物而已,因此他們並不會「不忍傷害牠們」。視狗為寵物的人不吃狗肉,這是必然的,但我又懷疑,視豬為寵物並養豬為寵物的人(不包括豬農,只指養一隻豬作寵物的人)會否發誓不吃豬肉?

        無錯,中國人會養豬養雞養牛,但這與養寵物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寵物是一隻一隻的養的,而中國人養動物是一大群一大群的養的。說得清楚一點,養的其實是食物,那些動物是養大後煮來吃的。就因為所養的是食物而已,對這些食物不會有感情,所以養大後賣掉殺掉吃掉也沒有所謂。

        寵物和食物應是互為反義的(mutually exclusive),對一個人而言,是寵物的就不會是食物,是食物的就不會是寵物。而寵物和食物兩者的分別其實只在於一個名字。人會給寵物名字,但絕不會給食物名字。人對寵物的感情就由替牠命名的一刻開始產生。若人替將會成為食物的動物命名,那動物就再不會是食物,而變成寵物了,至少對為牠命名的人而言是這樣。如果農場裡的一隻豬有了名字,把牠養大的人不會忍心把牠殺掉,更不會忍心把牠吃掉。

        是寵物還是食物,只是一線之差,你的寵物可以是別人的食物,他人的寵物也可能是你的食物。記住,帶狗散步時拖緊你的狗,不是為途人著想,是為避免你的狗被人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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