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8日

香港人都是「文」盲

        無可否認,在現今高度發展的香港,應該所有人都識字,即使有不識字的人,都只佔極小數。我認同香港人都不是文盲,但香港人都是「文」盲。這個「文」當然不指文字,而是指「文章」、「文學」、「文化」,香港人都對「三文」視而不見。

「文章」


        文章是指一切由文字串連而成,能表達作者思想感情或向讀者灌輸資訊的東西,包括所有書本報章雜誌blog。香港人並非不讀文章、不看書,香港人固然看書,而且每天都看很多書,但這些書都是教科書。身為學生的,每天都被迫的看中英數phychembio中史西史文學地理的教科書,學生看這些沉悶沒趣的教科書只是一種需要—考試的需要,他們都不視教科書中的文章為文章,在學生眼中,教科書中的文章只不過是一種考試所必需的工具。所以,教科書不能算得上是文章,即使看了多少本教科書,始終不是在讀文章。

        有人說過「書分為兩種,教科書和閒書,教科書是人在考試後就會丟棄的,閒書則是會看一輩子的。」我想,沒有人會喜歡看教科書的,若有人喜歡看教科書,那一定要因為他已經視那本教科書為閒書了。香港人都只看教科書而不看閒書,曾經有調查指有些香港人一年看不夠一本課外書。是不是因為香港人都太忙碌了,每天的時間表都被需要不需要的東西填滿了,沒有一分鐘的空閒打開一本散文集或小說去閱讀?我認為不是,造成這現象的主要原因應是香港人對文章沒有渴求。若香港人真的缺乏時間閱讀,為何我們能夠看到人們手執一本只有藝人偷拍照的八卦雜誌在看呢?

        也許會有人用人們看報紙的情況來反駁我,說「香港人都會在上學上班的途中爭取時間讀報」。這的而且確是事實,每天早上在巴士地鐵車廂內都能找到身穿面裝,手執公事包的打工仔在讀報,但要留意的是,他們在看的是哪一版。通常人們都會先讀港聞版和國際版,這某程度上是一種需要—對自己所身處的世界的面貌的理解的需要。若以教科書和閒書分類,我會將港聞版和國際版歸類為教科書。之後,人們應該會看財經版或娛樂版,要我說的話,財經版和娛樂版都算不上是文章,對我而言,財經版只是數字,而娛樂版只是相片。在讀過港聞版國際版,看過財經版娛樂版之後,人們就把報紙合上了,很多人都把副刊忽視了,從來都不會仔細的閱讀副刊。


        讀報紙,我是最喜歡讀副刊的,閱讀著不同的人所寫的專欄可是我的一種娛樂,更可以說是每天的精神食糧。我認為除了港聞版和國際版之外,只有副刊的文章才是真正的文章。可以這樣說,港聞版和國際版是向讀者灌輸資訊的「教科書」式文章,而副刊的專欄就是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閒書」式文章。曾經讀過一篇專欄,裡有這樣的一句話「現在正閱讀這篇專欄的你,是為數不多的讀者之一」(原句已經不記得,大致的意思就是這樣)。有人說這是作者的自大、自我滿足,但我認為作者只是在陳述著一個事實。我想,一千人之中也許只有一個人有閱讀專欄的習慣(我為那九百九十九個不看專欄的人感到可惜,他們都錯失了很多有意思的文章)。始終,香港人的腦袋中只有「有用」的教科書,一點「無用」的閒書都沒有。

        除了傳統印在紙張上的文章,網絡上亦有很多值得一讀的文章。不可思議的是,文章可能比讀者多。網絡上比純文字的文章更有吸引力的東西太多了,人們上網都是為了看圖片、看影片、上討論區,哪會有興趣看文章。所以那些沒有實質意義的圖片blog影片blog的點擊率都要比我的blog高(也許我太渺小了,不應用我作比較),即使出名以吳志森,平均一天的點擊率都不足一百,遠遠低過那些隨便張貼一下圖片隨意轉載一下影片的blog。

        香港人都對文章有著沒有原因的恐懼(可能是怕閱讀文章會浪費掉用來賺錢的時間),沒有需要的話,香港人是不讀文章的。

「文學」


        既然香港人都不看文章、不看閒書,又怎會看文學呢。香港人都把文學看到太高不可攀了,或都把自己看得太低微了。對香港人來說,文學是一種遙不可及的東西,是一種文人之間的玩意,很多香港人都認為文學與自己沒有關係,不需要也不想要接觸。根據維基的定義,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人們每天的生活都是文化的一部分,所以文學與人應是息息相關的,但事實上,大部分香港人都沒有這種看法。

        會走進書店的人少之又少,走進書店而且會步向櫃頂寫著文學的書加的人更是少數中的極小數。聽過一個傳聞,香港書店銷量長期奪冠的有兩種書,經濟好時是金融財經的書,經濟差時是佛教的書,這間接的證明了香港人除了這兩種書外,都不多看別的書,更不要說文學。人們走得最接近文學的區域應該是小說。小說可以是文學,也可以不是文學,被稱為輕小說的小說就不是文學,而只是單純的小說(我沒有批評輕小說的意思,只是陳述事實)。

        多數香港人閱讀文學的經驗都是從學校而來的,人們在求學時期都會必然的讀過一些文學作品,可能是些散文集或紅樓夢等等的小說,但讀這些文學作品的目的都是寫閱讀報告。換句話說,大家都是被逼閱讀文學作品的。由於是被逼的,人們都對文學產生了沉悶、沒趣、無聊的壞印象,於是離開學校,脫離文學的苦海後,人們就不再願意接觸文學了。

        我從來都不認為人都應讀文學的意思,我自己對文學也沒甚麼興趣。不過,這個世界甚麼書都有,我不相信有人會討厭一切的書,所以,人都應該去閱讀,閱讀自己喜歡的書,甚麼書都可以,不一定要是文學、小說。

「文化」


        文化就是人的生活,只要有人有社會就能產生出文化,所以香港絕對有文化,頂多只可以說文化素質不高。若說起「有文化的人」,大部分香港人應該會聯想到寫文章寫書的人,或是穿著西裝到文化中心聽音樂會、欣賞舞台劇的人。我並不是覺得這些才是文化,或這些才是高尚的文化,我只覺得這些是「不平民」的文化。由於這些文化不平民,所以一般人(包括我)都沒有機會接觸這些文化。人們不接觸這些文化,不是因為人們都對這些文化沒興趣,而是因為人們從來都不知道有這些文化的存在,這些文化存在於遠離群眾的地方,使人難以接觸。我相信,若人們有機會有條件接觸這些文化,將會有很多人對之產生興趣。


        若說起「沒文化的人」,也許人們會聯想到衣衫襤褸,滿口粗言穢語,犀利哥般的模樣的人。一個有以上特徵的人並不代表他沒文化,頂多可以說是另一種文化。文化就是人的生活,他的生活如何,他的文化也必如何。香港人確實沒有一般印象中「高尚」的文化,因為香港人的生活大都不符合「高尚」的定義,所以都不能產生出「高尚」的文化。相對地,香港人擁有一種不「高尚」,卻十分「平民」,被稱為「次文化」的文化。雖然「次文化」中的「次」給人一種低人一等的感覺,有負面的意思,但我認為「次文化」就即是人們每天的生活,並不存在級數之分,所以「次文化」不高尚也不低級。

        音樂會是文化,演唱會是次文化;舞台劇是文化,電視劇是次文化;散文小說是文化,漫畫雜誌是次文化。雖然這些文化都被標籤為「次」的,但這些「次」的文化就是我們每天都經歷、都面對,組成我們每一天的生活的東西,甚至可以說「次文化」比一般印象中的「文化」更接近文化的本義。

        雖然說文化就是人的生活,但人的生活是可以改善的,所以我們都可以將社會的文化改善,將「次文化」的「次」除去。更進一步的,人可以捨棄「次文化」,擁抱「文化」,而方法就是將「三文」帶入人的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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