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5日

被遺忘的雙性戀

        看見一男一女拖著手走在街上,你可能會「嗯,很正常(「正常」)呀,喜歡異性的嘛...」;看見兩男(或兩女)拖著手走在街上,你可能會「嘩!基呀!(然後急急腳逃走)」。但你有否想過,一男一女的情侶不一定是異性戀,兩男或兩女的情侶也不一定是同性戀。也許這幾對情侶的其中一方,甚至雙方,其實是雙性戀呀。

        雙性戀(Bisexual),照字面解釋,就是能夠跟男性戀愛,也能夠跟女性戀愛的人。然而,因為同一時間只能跟一個對象拍拖(就算你一腳踏兩船,也不能在同一個時間點上拖著兩隻「船」吧),所以從旁人看來,雙性戀者拖著異性時,就讓人以為是「普通」的異性戀者,拖著同性時,別人就視他為同性戀者。

        即使在LGBT之間,雙性戀也算是「不太顯眼」的狀況。從旁觀者的角度看,雙性戀者通常只會被歸類為異性戀者或同性戀者,若雙性戀者自己不出櫃,旁人甚少能夠一眼看穿「哦,你是雙性戀」。

        相對於字面意思,我這樣看雙性戀者,雙性戀者並非又愛男又愛女的人,也不是一些人以為的「異性戀和同性戀的混合」,雙性戀是一種不計較對方性別的戀愛方式,對於雙性戀者來說,戀愛從來不是基於性別而發生的。

        相比起LG和T,雙性戀算是一種不會使人痛苦的狀況。LG和T都飽受社會壓逼,很多人都對他們投以歧視目光,而同時他們無法改變自己,讓自己成為「正常人」,只能夠忍受著痛苦的繼續生活。但即使雙性戀者愛上了同性,被人當成同性戀者而遭受壓逼,他們都能在沒有違背自己的情況下,輕易的把自己「改變成」異性戀者。

        在某程度上,雙性戀不是一個問題—當他們跟異性拍拖的時候......甚至,社會也不當雙性戀是一個問題,或者應該這樣說,社會根本不知道有雙性戀的存在。

        要我說的話,我會說雙性戀才是最理想、最完美的戀愛。縱使異/同性戀者沒有說明「因為對方是異/同性,所以我才會愛上他」,但事實上「對方是異/同性」甚至不是異/同性戀者愛上一個人的條件,而是一個絕對的前提,沒有這個前提,一切戀愛都不會發生。而雙性戀就真正做到「因為你是你」而愛上對方,對方的性別從來不是一個考慮因素,更不是一個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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