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8日

戰爭與和平

        在人與人的層面上以言語發生的,我們稱之為爭論或吵架;在人與人的層面上以動作發生的,我們稱之為打架;若在國與國的層面上發生的,我們則稱之為戰爭。在有歷史記載的時候,甚至在過未有歷史記載的時候,世界大戰、內戰、冷戰、宗教戰爭無時無刻都在人類之間發生。換句話說,所謂的和平從來都沒有真正的出現在人類之中。

        為甚麼國與國之間會發生戰爭?表面上這是一個非常嚴肅複雜的問題,但我認為這問題的答案其實是非常的單純。

        當一國與另一國在某些事情或問題上出現相異的意見,或是兩國的文化和價值觀的差異,而雙方都認為自己才是正確的一方,亦即是對方是錯誤的。雙方爭持不下,爭論就慢慢的演變成了戰爭。雙方原先認為「自己是正確,對方是錯誤」的想法也演變成了「自己是正義,對方是邪惡」。就因為我方是正義,對方是邪惡,作為正義的一方就必須攻打邪惡的一方,把邪惡的國度摧毀。當雙方都抱有這種想法的時候,戰爭就在兩國的「努力」之下誕生了。

        又或者,在國與國之間的爭論上,其中一國因處於劣勢,無法肯定自己是正確的正義的,於是就發動戰爭,攻打持相反意見的另一國。根據「邪不能勝正」的定律(?),勝利的一方必然為正義的,亦即是說,只要在戰爭上取勝,我國就能不需要拿出任何證據、理所當然的獲得正義的稱號,縱使這是以暴力使另一國屈服而取得的。

        戰爭甚至乎可以因為更單純,更接近人類原慾的原因產生。當一國的執政者對現有的國土不滿足,進而產生貪念,希望吞併別國的國土,以擴展國家的版圖,攻打別國、強奪國土是最簡便的方法。被侵略的國家面對別國的侵略作出抵抗,一攻一守,結果,戰爭就出現了。

        無論戰爭是以甚麼原因引發的,所有戰爭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需要兩個或以上的國家才能成事,單獨的一個國家是不能造成戰爭的(即使內戰也需要兩幫人)。

        戰爭所帶來的只有破壞,不會有人喜歡破壞的,不過這只限於對自己和自己所擁有的東西。人在這方面絕對是雙重標準的,對於別人和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破壞反而是一種喜悅。人類都是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戰爭的相反就是和平,而和平就是現在人人常掛在口邊的普世價值的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無論生在地球的哪一個國家,有何種膚色,以何種語言溝通,所有人都應該渴望和平而非戰爭。但事實卻是,戰爭在地球上從來都沒有停止過,即使歷史上有記載著和平的時光,那不過是人類幾千年歷史中非常短暫的瞬間,一瞬即逝,和平剛剛降臨,戰爭轉眼間又再重現眼前。

        和平,不是現實,也不是理想,而只是人類的妄想而已。只要世界上存在著兩個或以上的獨立個體,爭論就永不會消失。只要世界上存在著兩個或以上的國家(或群體),戰爭就永不會消失。要讓和平真正降臨而且永不再被戰爭取代,把所有的人類的意識合而為一是唯一的辦法。只有世界上只存在一個獨立意識的時候,爭論才無法出現,戰爭才無法誕生。不過,這只不過是另一個妄想罷了。


0 留言:

發佈留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